無論任何的環境或領域,都能聽到平等、平權、平衡之類的倡議,當然,就連「無條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下以UBI簡稱之)也無法被例外,雖基於《世界人權宣言》§25、《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1等條款,以定時性、實際金錢、個人主體、普遍性、無條件等基準而被倡議,但,海穹文化與UBI Taiwan舉辦的《島嶼新日常》新書發表座談會中,台灣當地協作者則是利用了UBI的基礎,透過了不同的情境書寫,去探究各式各樣的可能,包括但不限於UBI對生活型態的改變、可能帶來的潛在問題、條件基準的矛盾性、族群標籤化對社會的危害…等。

由於計畫理論的實踐性,協作者在編撰時,較有機會以虛構式角度,撰寫與分析各式可能,比如:
- 結構定位調整:藉由曾經存在的實體,重塑原有的文化起點,將時序回到消逝之前,探究理論實踐所可能發生的潛在問題與利弊關係,進而將已消逝的實體,藉由虛構的可能去重新定位。
- 名詞的再定義:因應時序帶來的科技發展變遷,利用名詞再定義,探究科技創新對於理論實踐產生的機會,抑或毀滅性的威脅,意即「實用工具的兩面刃」。
- 歧視消弭:由於舊時代文化衍生出的各種問題(如:父權主義、身障者地位低下…等),各式消弭不同類型歧視的手段與運動,在近代社會正逐步地展開,包含在適應體育、特殊教育領域常見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及性別平等通識課必定提及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均陸續地在不同的領域中被發揚光大;某些案例可能會用主觀立場,陳述生存環境因舊時代文化造成的問題,並透過理論實踐的假設,探究歧視消弭的可行性,以及對於身處舊時代文化的族群所造成的影響。
環境,製造問題,也可能帶來機會;工具,帶來便利,也可能產生威脅。UBI在扮演理論實踐的角色時,其地位仍可能因為時空、環境、族群之異,產生不同的影響,甚至潛在的矛盾利害關係;它可能有機會消弭各種潛在的歧視,但是否會因為資本社會的基準,產生更多還未能被發現的問題,透過《島嶼新日常》的各式案例探悉,或有可循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