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題分析與解析
本次分析的測驗題目是針對臺灣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CALI)的核心特性和保障範圍進行考察。強制險是政府依法要求車主必須投保的保險,旨在確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能獲得最基本的保障。本題出自 114 年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考試科目《保險學概要》的第 32 題。
原試題: 32 下列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敘述何者錯誤?(A) 當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時,交通事故受害人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B) 免除受害者過失責任舉證義務
(C) 賦予受害人直接請求權
(D) 保險給付包括傷害醫療、死亡給付與財物損失
正確選項: (D)。
核心概念解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CALI)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基於社會互助精神和保護受害者的立法目的而設計的政策性保險。其最重要的特點是實行「無過失責任」的精神,重點在於人身傷害的補償,而非財物損失。
選項詳盡分析與生活實例
(A)當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時,交通事故受害人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 概念: 此敘述正確。當發生肇事逃逸、事故汽車是未投保強制險的車輛、或甚至是無需投保強制險的車輛造成事故時,為了不讓受害者求助無門,會由特別補償基金(Special Compensation Fund)負責墊付或補償保險金。
- 生活實例: 假設您在路邊被一輛未掛牌的拼裝車撞傷,或被肇事逃逸的車輛撞傷,由於無法向特定的保險公司求償,您可以轉向「特別補償基金」提出醫療費用的補償申請。
(B)免除受害者過失責任舉證義務
- 概念: 此敘述正確。強制險的核心精神是「無過失賠償」或「無過失基礎」。這意味著在強制險的理賠範圍內(人身傷亡),無論造成事故的駕駛人是否有過失,或者受害者本身是否有過失,受害者都能獲得保險給付。受害者不需要證明對方的過失,也不必擔心因為自己的過失而影響到醫療費用或死亡給付的請求權。
- 生活實例: 即使您闖紅燈被一輛綠燈行駛的汽車撞傷,雖然您有過失,但強制險仍然會支付您的醫療費用和人身傷害的相關給付,因為強制險的重點是人道援助,不考慮過失責任。
(C)賦予受害人直接請求權
- 概念: 此敘述正確。責任保險(包括強制險)的一個特性是,當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即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強制險保障了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承保的保險公司請求給付,避免了冗長的訴訟程序。
- 生活實例: 您的車與他人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受傷。對方不需要先向您請求賠償,再由您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是可以直接拿著醫療證明等文件,向您的強制險承保公司請求給付。
(D)保險給付包括傷害醫療、死亡給付與財物損失
- 概念: 此敘述錯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僅限於人身傷害、失能或死亡的給付。強制險不包括財物損失(例如車輛維修費、手機損失、衣物損壞等)的賠償。
- 生活實例: 小陳開車撞到小李的機車,造成小李腿部骨折,機車也嚴重損毀。強制險會支付小李的醫療費用和失能給付,但小李機車的維修費(財物損失)必須由小陳自己承擔,或由小陳投保的**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部分)**來支付,強制險則不予給付。
總結: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設計旨在保障「人」,因此給付項目涵蓋傷害醫療與死亡/失能給付,但明確排除「財物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