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活在一個講求「速度」的時代。
創業要三年成功、品牌要半年成名、
社群帳號要一週破萬。但文化不同,它拒絕速成。
文化,是集體記憶的長時間滲透。
它不是某個流行、一場活動、一句標語,
而是人們在相同價值中生活了幾十年後,
自然展現出的行為與氣質。
六十年,「一甲子」是一個生命週期。
當一個理念能跨越兩代人、
三種社會變遷仍被實踐,
它才有資格被稱為「文化」。
現代社會的焦慮在於,
我們急於「建立文化」,
卻忘了文化是「被堅持」出來的。
它不屬於行銷,而屬於時間。
它源於無數個日常選擇:
語言、禮節、審美、甚至沈默。
所以,真正的文化,
不是你宣傳出來的樣子,
而是你日復一日選擇的行為。
金鐘獎走過六十年。
從黑白電視、三台時代,
到串流平台與AI影音的年代。
它不只是頒獎典禮的變遷,
更是一面鏡子,
照見台灣影視文化,
如何在時代浪潮中堅持自己的樣子。
六十年,一甲子。
那是文化從「表演」變成「底蘊」的時間。
是一代代工作者在片場、在鏡頭後,
用信念與汗水反覆打磨出共同的語言。
就像一座博物館。
我們以為它是在「保存過去」,
但實際上,它是透過當下的觀點,
不斷重新定義過去。
每一次展覽的策劃、每一段詮釋文字,
都反映出我們此刻的價值觀與自我理解。
當一個理念,
能穿越不同世代的審美與價值衝突,
仍被尊重、被延續、被實踐,
它就成了文化的「時間之作」。
文化不是口號,而是長時間重複的選擇。
#文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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