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換了通訊業之後,那時候的我開始很晚很晚睡,當時的我還斜槓了一個駐唱,駐唱也是一個因緣際會之下,朋友說他有認識一個駐唱餐廳裡面的老闆,我們試試看,就這樣我一邊是早上9點到晚上10點十二小時的工作,下班之後就奔到餐廳去駐唱。就這樣開始了我的熬夜人生。
第一次進通訊公司時剛好就是公司週會,同事跟我說週會在總公司樓上,我走到了一個類似頂樓加蓋的一個大空間,裡面有上百人在裡面,就好像辦桌一樣,終於才看到我們那家店的員工,那時候的大家不是滑手機就是化妝,那時候還是HTC野火跟iphone3-4時代,手機網路剛起步,而我的手機還不是可以上網的sony手機,只好看著大家都在做什麼(那時候也只能盯著其他員工化妝,從擦粉底到畫眼線)。
下班後我又騎去餐廳,常常結束都會到凌晨5點,因為後面不是跟老闆娘聊天就是在與其他人聊天,比較爽的是,可有免費的調酒,比較痛苦的事如果遇到隔天是週會,週會都在早上8點就要到公司,幾乎都沒有什麼睡又要騎著車去公司。
從我剛進來到這三個月期間,可能過度勞累表現沒有很好,我這三個月沒有達到業績標準,一般來說都直接掰掰了,但店長聽說公司的門號部有缺,我就轉到了門號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