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平常不會接觸刑事程序,所以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偵查隊通知書後,感到不安、緊張、害怕講錯話,這都是很正常的情緒反應。但請先冷靜,才能好好處理後續的事項。
首先,收到警局通知書「並不等於」你一定就是被告,也不代表你已經被起訴。它只是刑事程序的第一步,你仍有空間釐清事實、保護自己的重要時刻。
這篇文章將用最清楚的方式,帶你了解收到警詢通知該怎麼做、有哪些風險、哪些步驟必須提前準備。一、什麼是警察局通知書?收到代表什麼?
你收到通知書,是因為警方需要你提供資訊、釐清事實。警察局可能會發通知書給:
- 證人(例如車禍目擊者)
- 被害人
- 關係人
- 犯罪嫌疑人 / 被告
- 告訴人
所以:收到通知書不代表你被正式起訴,也不等於你就是被告。
二、收到警詢通知書後應採取的步驟:
第 1 步:確認通知書資訊是否完整
一份正式通知書會包含:
- 發文單位(XX分局、刑警大隊)
- 發文日期、字號
- 案由(詐欺、竊盜、妨害名譽…等)
- 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 報到時間、地點
- 承辦員警的姓名與電話
- 分局長蓋章
⚠ 重要提醒:若資訊模糊、印章影印、內容可疑,懷疑警詢通知書是詐騙?務必查證。
查證方式:
- 直接打給通知書上的承辦員警
- 打分局代表號,由總機協助確認
- 請律師協助判斷真偽
第 2 步:確認案由與你的法律身分
通知書上最重要的就是兩件事:
- 案由(詐欺?偽造文書?侵占?背信?營業秘密?)
- 你的角色(證人?關係人?嫌疑人?告訴人?)
因為在刑事程序中,你的角色(告訴人、證人、被害人、關係人、還是犯罪嫌疑人)會直接決定你能不能有律師陪同、如何準備答辯策略、以及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在法律上的效果。
確認案由與身分的另一個目的,是讓你能事先整理答覆方向。例如,時間軸要怎麼釐清?哪些細節該講清楚、哪些部分不能推測?警詢的本質是「一問一答」,而不是「聊天」,準備得越完整,你越不會在現場因為緊張而失序,越能避免被誘導回答。
只有知道你的角色,你才能判斷是否需要律師陪同。如果你是嫌疑人或被告,律師可以在筆錄前先聽你敘述版本,提醒哪些細節需要釐清;在筆錄中,也能在警方提問過度延伸、誘導、或程序不當時適時提出異議,避免你因緊張而做出不必要的自我指認。
律師雖然不能替你回答案件經過,但可以確保整個詢問過程在合法、清楚、沒有被誤解的前提下進行,讓你的每一句話都真正反映事實,而不是被記錄成對你不利的內容。
第 3 步:評估是否需要改期
如果指定警詢的時間不方便出席,可以主動向承辦員警申請改期,切勿無故不到。
- 若你是以嫌疑人身分被通知,沒有正當理由卻不到場,警方不僅能拘提你到案,情節嚴重時甚至可能通緝。
- 若你是以證人身分被通知,若未事先請假而無故不到場,警方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強制你到場作證。
第 4 步:到場前準備(非常重要)
因為警詢筆錄是你第一次進入案件的正式紀錄,內容日後可能會影響案件起訴與否、被告會否被羈押等。所以最好事先做好準備,至少包含:
- 想清楚事件時間、地點、相關人
- 找出能證明自身清白或合理性的資料
- 整理對話紀錄、LINE 訊息、照片、錄影
- 將整件事「逐段回想」避免臨場語無倫次
- 若有疑慮,先找律師討論答辯方向
第 5 步:考慮是否請律師陪同
- 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筆記及陳述意見。因此,若你是嫌疑人或被告,你有權要求律師在場。
- 警察一旦收到你要找律師的要求,必須暫停筆錄,等律師到場後才能繼續。
陪偵律師的角色與重要性--律師在場能幫你:
- 協助你釐清哪些不能隨意承認
- 提供答題方向與提醒。
- 防止警察誘導性問話
- 防止警方嚴厲語氣造成心理壓力
- 若警方問法不當,可立即提出異議。
- 筆記筆錄製作過程。
- 筆錄製作完成後,確認筆錄記載內容是否與你的回答一致。
⚠ 注意:律師不能代替你回答,但能保護你不被引導說出對自己不利的答案。
三、警詢當天要注意什麼?(超重要)
1.警詢時警方會做的權利告知項目
你會聽到以下內容:
- 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
- 你可以保持緘默
- 你可以請律師到場
- 你可以請警方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
這些都是你的權利。
2.警詢是「一問一答」,不要自己加戲
- 建議問什麼答什麼,不要額外補充太多推測,也不要過度解釋,越講越亂。
- 若你不確定被問到的內容時,回答:「我不記得」、「我需要時間查資料」,都是合法、適當的回答。
3. 謹慎避免誘導性問題
實務中常見警察問:
- 「你覺得你有沒有錯?」
- 「你是不是當時疏忽?」
- 「你當下是不是有這個意思?」
這些都不是單純的 Yes / No,卻可能會被解讀成承認過失或犯意。如果這時候有律師在場,就能為你提出異議。
4. 結束前要仔細看筆錄
很多當事人可能因為緊張不安,覺得不好意思要求修改,匆匆看過,甚至沒看內容就簽名,結果筆錄記載的內容和他要表達的意思有落差,甚至完全不同。這在後續的刑事偵查、審理程序中會演變為很大的麻煩。
所以,警詢結束前,你必須確保:筆錄內容所有句子符合你要表達的意思,裏頭沒有包含「你沒講過的語句」,摘要過的筆錄內容沒有被簡化到變成另一種意思。
若筆錄記載不正確,請直接說:「這裡記載與我剛剛的回答不一致,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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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警詢通知書常見問題 Q&A
Q1:通知書上只有「到案說明」,但沒有寫我的身份,我要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告?
最簡單方式:直接打電話問承辦員警。你可以問被傳喚的身分和案件案由。
主動詢問不等於承認犯案,只是了解自己的權利。
Q2:到警局做筆錄,我能帶家人陪同嗎?到案說明可以請律師嗎?
- 若你是被害人,可以由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社工人員或信賴之人陪同(刑事訴訟法 248-1)。
- 若你是嫌疑人或被告,原則上只有律師可以陪同製作筆錄。
Q3:律師陪同警詢時,可以替我回答嗎?
不行。因為警詢是警察向你釐清事實經過,所以律師不能代替你回答警方問題。但是律師能協助提醒你的權利、阻止誘導性問話,保護你不被施壓,並協助檢查筆錄正確性。
Q4:警詢時可以保持緘默嗎?會不會被認定逃避?
你有「保持緘默」的權利。但是否適合緘默,最好先由律師依案情評估。
Q5:警詢筆錄時,講錯話還有救嗎?
若你是被告,在警詢時講錯話,日後仍能透過地檢署偵查庭、法院開庭審理時修正,但難度會提高。
所以,趁著還沒被正式起訴,警詢階段好好回答,讓刑事案件從源頭止血,是整個刑事程序中最佳的法律投資。
Q6:通知的警局在外縣市,我不想跑一趟,可以轉移地點嗎?
可以聯繫承辦員警說明情況,嘗試請警方協助是否有可能將筆錄地點轉管轄到你戶籍地的警局、地檢署。
Q7:多久會收到警詢通知書?是不是報案完隔幾天就會通知?
沒有固定時間。取決於:報案人何時去報案、案件性質、辦案警力多寡、需不需要先調查背景資料。有些 3 天就收到,有些要等幾週甚至更久。
Q8:律師陪同做筆錄費用怎麼算?
多數按時計費,台北約每小時 6,000 – 10,000 元。依陪同警詢時段(白天/夜間陪偵)有所不同。
Q9收到警察打電話通知製作筆錄,沒有紙本通知書,這樣算數嗎?
算數。有時警察因為偵查時效考量,會以電話通知到案。 你應記下:
- 承辦員警姓名、聯絡方式
- 到案時間、地點
- 案由
若不放心,可以要求寄送書面通知或請律師協助查證。
Q10:我一緊張就會瞎說,該怎麼辦?
這種狀況非常常見。建議:製作筆錄前先找律師模擬問答,將重點簡化成明確句子,不確定的不要推測。許多案件,就是因為「越講越亂」而增添風險。
Q11:做筆錄要多久時間?
依案件複雜度而有所不同,若是單純的案件,可能 30 分鐘到 1 小時即可結束;但若案情牽涉多人、金流、技術資料或需逐項比對事證,筆錄時間就可能拉長。此外,承辦員警的作業方式、案件流程安排、以及你是否需要等待律師到場,也都會影響整體所需時間。
結語
若你收到警局通知書,不論你現在的身分是證人、關係人、被害人還是嫌疑人,你都有權利了解自己的處境,並有機會用正確的方式保護自己。
結果沒有人能保證,但準備是可以掌控的。準備往往就是保護自己最實際、也最划算的投資。
若你希望有人協助你釐清狀況、預先判斷風險、整理策略,或陪你走完警詢程序,黃鈺如律師可以協助你:
- 判斷你在案件中的角色(證人/嫌疑人/被害人/告訴人)
- 評估案件可能的風險
- 擬定答辯策略
- 事先說明做筆錄流程及注意事項
- 模擬警詢可能被問的問題
- 提醒你哪些不能說、哪些要說
- 協助整理事件時間軸與資料
- 陪同你警詢,確保整個筆錄程序合法、公正、完整。
當你掌握正確資訊、理解自己的權利,才能避免因為一時緊張、誤解或口誤而讓案件朝不利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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