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演唱會最後一發煙火在夜空中炸開,四周同時發出尖叫與嘆息的那一刻,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媽的,明天又是星期一了。」
那一瞬間,巨大的空虛感像海嘯一樣,直接把我從頭頂淹沒。那種感覺比失戀還慘,比月底看見銀行餘額還絕望。
我看著散場時滿地狼籍的螢光棒包裝紙,突然覺得自己像個剛剛做完一場美夢,然後被鬧鐘暴力踹醒的傻瓜。
說實話,到了我們這個年紀,去聽演唱會真的是一件很自虐的事。
我們買的不是門票,是合法的「崩潰權」
為了這三個小時,我得提前一個月跟老闆陪笑臉請假,得在電腦前像個帕金森氏症患者一樣瘋狂按 F5 搶票,還得忍受高鐵站的人擠人,以及那該死的、永遠排不到的女廁。
站在搖滾區第一排,我的腰在抗議,我的腿在發抖,但我還是跟著台上那個跟我一樣快五十歲的主唱嘶吼。
為什麼?
因為在週一到週五的日子裡,我們被迫當個情緒穩定的成年人。我們被要求不能失控、不能大笑、不能在開會時突然拍桌子罵人。
我們活得像個精密的 Excel 表格,行是行,列是列,容不下一點誤差。
只有在這個封閉的黑暗空間裡,在幾萬分貝的音浪掩護下,我們才被允許短暫地「發瘋」。
我看著隔壁那個穿著西裝、領帶都歪掉的大叔,他在唱慢歌的時候哭得像個三百斤的孩子。我沒笑他,因為我也覺得眼眶熱熱的。我們都不是為了聽那首歌,那首歌我們在 Spotify 上聽過幾千遍了。
我們是花錢來這裡,找回那個曾經還會為了什麼事情而「心跳加速」的自己。
台上的他老了,台下的我也沒贏
演唱會的中場,大螢幕特寫了歌手的臉。
雖然妝很濃,燈光很完美,但我還是看見了他眼角的魚尾紋,還有唱歌時脖子上暴起的青筋。那一刻,我很想哭。不是因為感動,而是因為一種具象化的恐懼。
原來,我的神也是會老的。
原來,當年那個在補習班戴著耳機、覺得自己能改變世界的我,終究也變成了一個在捷運上會為了搶博愛座而暗自竊喜的中年人。
這場演唱會,說穿了就是一場大型的同學會。只是我們不需要互相遞名片,不需要比較誰混得比較好。我們只要看著台上那個共同的座標,確認自己還活著,確認那段傻逼的青春真的存在過,就夠了。
這是一場集體治療,也是一場對青春的告別式。
我們付了 5800 元,就是為了來瞻仰遺容,然後告訴自己:「好了,夢做完了,回去繼續當個負責任的大人吧。」
戒斷症狀才是本體
現在,我坐在辦公桌前,電腦螢幕上的游標一直在閃。耳機裡還在循環播放著那晚的歌單,但我知道,那個魔法時刻已經結束了。
很多人說這叫「演唱會後遺症」(Post-Concert Depression)。
但我有個大膽的想法:這種空虛感,其實才是我們花錢買到的「本體」。
正是因為這種極致的落差,才提醒了我們,現實生活有多麼枯燥乏味,而我們又是多麼渴望活著的感覺。這種痛感,至少證明了我們還沒完全麻木。
我們拚命賺錢,忍受老闆的蠢話,忍受客戶的無理取鬧,或許就是為了下一次,能再買一張通往「崩潰」的門票。
說真的,你上一次感覺到自己「真的活著」,是什麼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