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吾友韋斯頓問好。
說到哲學,古代的人們總是富有創意。他們提出了豐富的理論與思想──儘管其中的許多內容,在今日的我們來看,都只是宗教教條、胡言亂語,或只不過是語言遊戲。當代,它的神聖面孔被破除,大多數的人們因此將對哲學的研究排除在他們關於美好生活的願景之外。這其實是再合理不過的事。畢竟,從來沒有任何的原則,能夠從靜默不語的世界當中被導出。
然而,我依然可以指出,許多排斥哲學的人們的觀念,實際上是不可接受的。他們在下此評判之前,已經持有太多的先驗假設,而其中的每一樣,都是哲學的審查範圍。
且讓我們從真正的起點開始。我們很難說小孩子是自我中心的。自我作為一種文化給予的觀念,孩童在真正被投入廣大的社會之前,不可能具有相關的概念。他們在飢餓時哭鬧、憤怒時吼叫,這是生存的天性使然。
如果孩子們有幸長到心智逐漸成熟的年歲,看到父母、同學、陌生人也有自己的感官、情緒,甚至能夠意會其言行背後的獨立思考,自我的概念才於是在他們的心中萌芽。
透過智識的思考,我們知曉了存在。這不是個體要證成某樣東西時所能採取的方法論,而是孩童到成人間的必然事件。在心智進入成熟邊界的第一秒,藉由獨立思考,我們無時無刻不被迫給出某種肯定。判斷是必然的,具體來說,是對意願的框定。
我們已經度過了渾渾噩噩的童年,現在即將是意識清醒之時,某種權力已經被收歸──也可以說是強加──到個體的手中。人開始知道不是哭鬧就有糖吃,糖果並不是當然被放在家中的櫃子上。在是否進行第一次判斷這件事上,他們的判斷沒有置喙的餘地。
在這個第一次判斷之後,第一個重要的哲學問題必然浮現。
其中一位青少年根據它的判斷,宣稱意願僅僅作為個體的心智作用,可以與現實脫勾。這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強行的撤退。無論家中是否確實有糖,只要意願存在,他照樣允許自己放聲大哭。這樣的判斷允許他們持有宏大的意願,所犧牲的是行動的有效性。
最強的願望帶來最弱的成果。他們就如嬰孩,對世界沒有任何有意圖的影響力,有的只是混亂與盲目的本能。
第二位的第二次判斷交給上帝。在意識到自我與外界的斷裂之後,他們不願意放棄嬰孩那整體式的觀念,因此創造了一個更大的、超驗的框架,將兩者納入其中。
嬰兒那預設家中必然有糖的假定被粉碎之後,信仰者所身處的文化無縫接軌,堅定地向青少年界定什麼是糖、糖在哪裡,並且保證個體必定可以拿到糖。任何給定的行動在給定的偏好當下因此被定義為必然有效,特定的文化鞏固了這種觀念的長期維持。自此,與超驗法則不相關的行動不再受到信徒的任何關注。
最後一位年輕人採取全然不一樣的觀念。他們希望自己對外界確實有所作用,因此其意願不得不與現實掛勾,所對應的行動將以有效性為唯一判準。內心與外界之間的鴻溝必須有座橋,這是他們的核心意願。
這個抉擇並沒有比前兩種要來得偉大──世界並沒有同意我們下這種判斷;客觀上,這也沒有比較複雜,而僅僅是持有一個同樣簡單的指導原則。我們會說,這是理性的人。
在許多古典的說法裡,理性是自我的核心,這一點頗為接近真實──只是存在倒果為因的謬誤:並不是人類必有理性,所以能夠實踐美德;而是希臘哲學家們所認同的美德,都只能以理性存在才能實踐。
但請注意,在這個定義下,理性從未保證與任何的道德相關,甚至不包括任何的預設內容。自殺與殺人都是被理性允許的,只要那確實可行。
在這第一條必然的分岔路中,我相信你選擇了第三條道路。這也正是你之所以閱讀這封書信的原因。一些高尚的人認為,理性是人之本性。這是那些自認在理的哲學家,選擇將自己毫無理由所傾心的特質強加在所有的個體之上。
荒謬作為一種不治之症,在聽完醫囑之前就領取來路不明的藥方,那只是天真的止痛藥。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