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包括我在內)沒有注意到醫院手術室有一條明確規則:「避免近親輸血」,聽到好友告訴我這句話的當下,我第一反應是「又是網路謠言?」畢竟新聞上每隔一段時間,便會見到兒女捐肝、捐腎給父母,沒道理捐血不行。
我錯了,這規定是真的,而且有堅強的科學證據。
「臺灣輸血醫學之母」林媽利醫師曾指出,早年日本人如果動手術需要輸血,常用親人的血液,但部分病人在1~2週後開始發高燒、長出大片紅疹,還有肝功能指數異常、貧血、嘔吐、腹瀉等症狀,惡化速度極快,病人輸血後不滿1個月便死亡。當時日本醫界不明白原因,懷疑是藥物過敏引起的致命併發症。
後來官方委託日本胸腔外科學會進行研究,東京大學醫學部教授十字猛夫收集數萬個病例,研判是一種免疫排斥反應,稱作「輸血後移植物抗宿主疾病(PT GvHD)」,並且在國際學術會議上公諸於世。
PT GvHD可以簡單理解成移植物(捐血者的血液)反客為主壓制宿主(受血者)導致的一連串症狀。但是照直覺想來,近親的血應該相容性最好,為什麼反倒會引發危及性命的嚴重排斥?
小趣聞:十字猛夫自1996年起轉任日本紅十字會中央血液中心(日本赤十字社中央血液センター)所長,不禁讓人覺得,這位血液醫學領域前輩,真是天生註定就要吃這行飯的啊。
遺傳相近其實更危險?透視免疫系統盲點
關鍵在血液裡的淋巴細胞,這些構成免疫系統主力的細胞具有「攻擊外來異物」的天性。當外來淋巴細胞量少時,宿主本身的淋巴細胞會群起而攻之,將外來者消滅,受血方熬過短暫的痛苦後就恢復正常。
然而,如果捐血者和受血者是近親,因為遺傳基因有部分相同,加上受血這一方往往免疫功能低落,以致於受血者的淋巴細胞認不出外來細胞,難以發動排斥反應來保護自己。
外來淋巴細胞停留在宿主體內,繼續分裂增殖,沒多久以後,便會反過來大舉攻擊受血者的器官組織。臺語有句話恰好能傳神描述這種情形,即俗語說的「乞丐趕廟公」。
根據臺灣血液基金會的公開訊息指出,輸注一等親(父母、子女)血液後發病的機會,比輸不同人的血液高出10倍,死亡率高達75~90%。雖然PT GvHD少見,但因為一發生就難挽救,風險極高,因此仍應該避免。
如果事態緊急,非用近親的血不可,現在的作法是先用一定強度的輻射線照過血袋,先破壞淋巴細胞的部分活性,再輸注到受血者血管裡,降低免疫排斥風險。
可以說,近親輸血的風險雖罕見但十分致命,因此才被明文禁止。醫療端寧可多花時間準備安全血源,也不能讓病人承擔不必要的免疫危機。
為何捐肝腎就可以?背後的風險考量不同
回到最一開始的疑問:那為什麼捐血不行,一等親卻可以互捐器官?
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器官來源十分珍貴,宿主雖然可能排斥新移入的器官,但是換肝、換腎的風險仍然比不換小。
第二是病人可以使用高劑量的免疫抑制劑,來紓緩免疫排斥反應。也就是說,因為醫療技術足以勝任處理排斥問題,因此近親移植器官變得可行。
說到這裡,又想到另一個疑問,為什麼近親也可以捐骨髓?
骨髓裡的造血幹細胞是人體造血系統的要角,能源源不絕產生紅血球、免疫細胞和血小板等血液成分。罹患白血病、淋巴癌或多發性骨髓瘤等血液及淋巴癌症的病人,骨髓移植是一個重要治療選項。
移植前,病人需要先接受高強度的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一方面清除癌細胞,一方面為健康新細胞騰出空間。換句話說,這時病人原本的造血和免疫系統已經被摧毀,因此並非「不會」排斥,而是「無法」排斥外來細胞。
新細胞入住骨髓腔後,它們增生壯大,重新構築起防禦體系,新誕生的淋巴細胞會認定宿主的其他器官「不是我」,進而發動攻擊,因此骨髓移植的病人,也必須使用免疫抑制劑,來制伏體內不停發生的微型戰火。
因此器官和骨髓移植後的排斥風險其實仍然存在,只是靠藥物長時間控制。醫療團隊必須在避免免疫排斥和防止細菌、病毒感染之間,找到一條最安全的平衡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