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離職時聽過一句話,一句叫做[我希望你不要帶著怨恨離職],然而現今時代離職之人又有哪個不是因為不滿而離開的呢?偏偏人要到了節骨眼上才發現這些離開之人都帶著怨氣而走,姑且不論以前人可能會是咬牙離去,這些怨氣長此以往之下,造就現在的人大多都會反過來與之為敵,可偏偏就是不去自我省思為什麼今天會發生這樣的結果。
為何說出那句?說白了開始害怕了,當然也有人會說我在製造仇恨與對立,然而這些仇怨是早就長期遺留下來的,又豈是我一人就可挑起,沒還完的罪、沒還完的過錯,永遠不是一句寬恕就能放過的。
1.多餘的和事:
留下來的人可以講得很輕巧,因為不是發生在他們身上,但也絕對輪不到這些人說嘴,[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很多事情都不會因為年齡、做的久、官位較高、宗教信仰而可以改變這些事實,[解鈴還需繫鈴人],為此,多餘的和事佬大可不必。
2.怨氣彌平:
正所謂[一報還一報],彌平之法只能是罰則,只是這罰則[可能是金錢,也可能是性命],都是成年人了,敢弄別人不就是要考慮未來被弄的可能性嗎?若會怕這種報仇,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去弄別人,然而此處不講佛門的放下與因果,因為知道這些的壓根就不會幹這種事,所以,更多的人反而是要看到就地正法,更能快速填平怨恨。
3.轉化和解:
罰則必須,而更重要是懺悔,與其樹敵不如化解多一個朋友,但自己要放下身段來跟對立者道歉,才是最後的圓滿,若是不達成和解而只有罰則,這些怨氣仇恨隨時會再次捲土重來,甚至感染擴大無法可解。
尾語:
為什麼一離職出去後就對著幹或者在快走之前就對著幹,一定是有一方去踩另一方底線,然而看下來十之八九都是主管層自己幹出來的,更有甚者認為自己沒錯,要知道當你自認自己沒錯的時候,通常都是大錯,我亦明白要人自省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提倡罪與罰,於此背負製造仇恨這罪名到也無所謂,因為只有讓對方深刻體會痛楚,才有教育的可能。
[罰則更多層面是教育]
[僵持為怨,和解轉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