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在第二十四封信裡,反覆強調一個核心觀點:
不要小看自己,思想的大小,決定成就的大小。
只要你把自己看得更高,世界就會回應你更大的位置。
我必須承認,這套說法在邏輯上是成立的,也確實解釋了許多成功者的共通特質——自信、企圖心、以及對「我能做到」的強烈信念。
但我對這封信,始終是部分認同、部分抗拒。
抗拒的地方在於:
洛克菲勒之所以能這樣說,很大程度來自於他的天賦、性格與聰明才智。他本來就具備高度自律、強烈企圖心,以及能長期承受壓力與競爭的個性。努力當然重要,但努力本身,也往往是由性格驅動的,而不是每個人都能自由選擇的選項。
我無法否認他的話「合理」,卻也不想假裝它「對所有人都適用」。
如果一個人天生不是高度衝刺型,不擅長燃燒自己、不以競爭為樂,那麼一再被要求「把自己看得更高」,有時反而會變成另一種壓力,甚至是一種隱性的指責——彷彿現狀不夠好,完全是因為自己不夠相信自己、不夠努力。
老實說,我也在這裡感到矛盾。
一方面,我清楚知道自己可能正在為「普通」找理由;另一方面,我又不願意用成功學的語言,強迫自己否定真實的個性與能量極限。
也許問題不在於洛克菲勒錯了,
而在於我們太容易忽略一件事——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用同一種高度、同一種節奏,去定義「重要」與「成功」。
這封信對我來說,並不是一份行動指南,
而是一面鏡子: 它讓我看見成功者的世界觀,也逼我誠實面對自己不是那種人的事實。
承認這一點,並不代表放棄;
而是開始思考,是否能在不否定自己的前提下,重新定義「做到最好」的樣子。
也許,真正困難的不是「把自己看得更高」,
而是在不勉強成為別人的情況下,承認自己站在哪裡,然後願意繼續往前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