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本共通性
《不只是厭女》以及《性別打結》闡述了厭女情節,或著說厭女文化,是 無法脫離父權體制而單獨探討的現象。原因在於,厭女文化之所以會出現,乃 因其本身就屬於父權文化當中的一環,甚至是支撐父權體制得以延續下去的關 鍵。而在深入了解之後,也能發現兩件事。首先,不論是男性亦或是女性,是 支持或是反對現今父權體系下所產生的結果,每個人都無可避免地參與了「父 權」體制的運作。其次,正因為男性與女性都牽涉其中,當男性為了避免「其 他男性」對自己的不認可,往往會選擇讓自己能夠控制某些人、事、物,以此 來證明己身能力。而這樣對於女性的支配,甚至於壓迫,恰恰反映了男性對於 「男性凝視」的恐懼。〈性別與國民身分〉則與《性別打結》共同探討社會基於身分差異或著優 劣而給予的特權。不論男女皆因為長期受到社會薰陶,而難以察覺人們所認為 的「正常」即特權的一種,以至於人們很容易忽視其在實質上會帶來的傷害。 而也就鮮少會去思考,現在習以為常的現象,其根源為何: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造就了社會,並引導出現況下必須區分你我的結果。此外,參與在社會當中 的人們,不可免地會選擇對他們來說,社會阻力最小的路,即遵循並滿足社會的期待。而人們又是否能夠找出一條新的且社會阻力小的路,將有助於我們能 夠擁有更多的彈性去選擇維持或是改變形塑我們的體系。
二、文本說明
(一)《不只是厭女》
作者認為,由於父權秩序是厭女情節之所以能夠發展的情境,因此若是只 用「這是男人的天性」、「這件事情本來就是這樣…… 」等天真式的理解方式去 了解厭女情節,將因為人類有著更深層且難以辨識的心理意義,而使得討論無 法繼續。同時,只要有一個男性在特定的脈絡中對某個或某特定女性而言,具 有支配的地位,不需要思考該男性在其他的社會情境下是否受到壓迫或剝削, 就已經構成父權秩序。也就是說,「厭女」不需要針對所有的女性,而是可以僅 針對那些對男性來說,已失去控制的特定女性。
(二)〈性別與國民身分〉
國家的種種乃經由法律來使其被具體化,而當國家的用意在於區分你我, 法律便會以「納入」或「排除」來劃定界線。對女性來說,跨種族、跨國籍的 婚姻或生育將因此侷限了女性作為一國之公民的身分。作者透過回顧台灣在地 的歷史,去探究法律是如何被應用在「遵循身分優劣」及「從夫從父」的「常 態」上,並以表格呈現,在國民身分的劃分上,是如何因為性別而產生不平等 的關係。
(三)《性別打結》
在作者的觀點中,男性為了迴避父權體制中,男性認同所帶來的「男性凝 視」,會選擇追求對女性的控制,並以此來證明自己。也就是出於某種對於自己 的補償心理,而透過壓迫來對抗其所受到的壓迫。而父權作為深植於社會文化中的體制,使得其所帶來的傷害,難以被察覺。因為在這樣的境況下,人們光 是跟「平常一樣」,就儼然成為維持體制繼續運作的「幫兇」。然而,沒有人能 跳脫於體系而獨自存在。言下之意便是,人們參與在父權體制當中,它形塑人 們,告訴人們何謂「常態」。與此同時,人們也擁有改變它的能力。因為父權體 制是一個大於「我們」,但也必須透過「我們」才得以存續的社會型態。
三、個人思辨
對我來說,「父權」跟「厭女」這兩個名詞在當今的社會風氣中,是很常見但始終不得其意的存在,因此也就更難以直接想像兩者之間緊密的關係。但是在明白不論個人的意願或想法為何,每個人都牽涉在父權體制當中,卻又好像能為那些過去被忽略的現實下註解。意即,原來這些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有其脈絡可追尋。
如果說,男性不可免地會展現出程度不一,對於「控制」的追求,那麼我的爸爸便表現出了這樣的支配性。前陣子我們家前往日本旅遊,為了尋找下榻飯店,最直覺的反應是透過導航帶路。由於我被視為「數位原住民」,所以使用 電子產品來開路成為我「被期待應有的作為」。然而,在我「疑似」要帶錯路的 情況下,我爸爸寧可選擇相信自己解讀的能力,也不願意「再次被帶路」。而當他找不到路,面臨情緒爆炸的邊緣時,我仍被媽媽期待著,應該要積極地做些 什麼來幫助我爸爸。
我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去思考的是,我的爸爸作為男性是否在一定 程度上,無法接受因為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而被迫讓出主導的地位。因此在有機可趁之際,其迫切取回具支配性的角色。與此同時,作為女性、作為女兒的我,則應該乖乖地以輔導性人物的身分被支配,並據此證明我的爸爸是有能 力做到透過網路地圖帶路一事。
對於我個人而言,這是一個自我認同及信任感受挫的經驗與事實。但是, 現在我還能透過更宏觀的視角去思考整件事:它是否能夠存在於性別、控制與 壓迫的脈絡中,協助我去更進一步了解「何謂厭女」以及「何謂父權」。又或者說,是否這樣平凡無奇的日常,其實也不斷地在刻劃權威應該展現的樣貌?而 這反倒讓我能對發生在我生活周遭的事物,有著更多的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