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學校的各種亂相不追究成因,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教育部長與高中、國中及國小現場教師諮詢會議」全教總提出「校園行政減量、代理教師權益、職務加給調高以及校園濫訴之因應策略等四大議題」,現在看到的四大重要議題只是這二十多年來的教育政策造成的結果,其根源不外乎三大問題:「激進式的教育改革」、「仇恨式的年金改革」及「英雄式的政務官員」。
一、激進式的教育改革
1994 年「全國教育改革會議」,廣設大學、多元入學、課程改革、教育均等;1996 年「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報告」提出「教育改革總建議」,奠定後續九年一貫課程、升學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據。召集人是誰可能大家都不記得了,但李遠哲大家都知道,他在1994年「全國教育改革會議」籌備與討論中,常被視為精神領袖與推動者之一,非教育人,憑著諾貝爾獎化學得主頭銜,主導教改的第一人,由於他的國際聲望,他的發言在當時引起高度關注,使教育改革成為全國社會運動。他主張「減輕考試壓力」、「提升大學自主」、「發展科學教育」。到現在學生的考試壓力減輕了嗎?大學自主了嗎?台大校長遴選自主了嗎?教育在於培養孩子全人格發展,科學教育重要、人文教育也重要。將來若是一位人文科學的名人主導,是不是會偏重人文科學教育?李遠哲在 1990年代教改中不具備政策執行者的角色,而是象徵性、理念性的領袖人物,影響力來自聲望與理念呼籲,而不必負直接的行政責任。
在「大學廣設」、「九年一貫課程」、「十二年國教」的討論中,他常被媒體引用為「改革推手」。「廣設大學」,影響了技職教育體系,「九年一貫」及「十二年國教」的爭議是「教育資源分配」、「課程連貫性」、「學生多元發展」與「升學公平」等重要問題。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改革,沒有人提出質疑的意見,這些改變對教學現場影響有人去關心過嗎?有考慮到高中、國中、國小老師的教學及心理的改變嗎?老師的壓力不是現在才有!!
二、仇恨式的年金改革
以仇恨式粗暴地改革軍、公、教退休年金。民國八十年前後,台灣經濟大好,股市上萬點,在「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多少人在股市裡賺一天都可能比軍、公、教賺一個月的錢還多,因此有些公教人員跳出去賺股票的錢;私人公司員工年終獎金動不動發幾十個月,誰在乎軍、公、教領死薪水、兩個半月的年終獎金、考績奬金及退休金?我當時是任教職才幾年的菜鳥,想的是退休後有退休金,可以過著不用靠兒女的穩定退休生活。曾幾何時,沒幾年光陰,台灣經濟不再那麼光鮮亮麗,當輪到我要退休時,政府說軍、公、教退休金領太多,廢了十八趴、訂了退休金天花板,還和勞工朋友說我們領的比他們多,當時我和認識的勞工朋友說,政府沒有辦法將勞工朋友的退休金往上提高,卻要砍軍、公、教的退休金,利用勞工好朋友們來鬥爭我們軍、公、教,製造仇恨和對立。多年下來,軍、公、教退休金新制已經沒有舊制優渥,退休金對新進教師也不再有吸引力。全教總爭取學校行政職加給、代理老師福利,也應呼籲不要再砍老師的退休金!!
三、英雄式的政務官員
「蕭規曹隨」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讓自己站得更高,真正要做事的無名英雄,而非消極不作為。一個前輩留下好的政策加以發揚光大是無名英雄的表現,但現在的教育部的政務官,人人都想創新、人人都想當英雄,在四年內要有所表現、讓自己覺得有價值感,所以在任內總要做出一些新的政績,像「高中優質化方案」評價很高、執行很到位。我在教務主任任內申請過也執行過高優計畫,其中的苦只有執行過的那群各處室行政同仁才知道,這也是所有的老師把行政工作視為畏途的一個重要原因。由於它是競爭型計畫,把大學那一套用在高中,大學教授可帶領著研究生們做專案研究,而高中的計畫都由學校行政同仁負擔。若沒申請上高優計畫會造成學校發展上重大的影響;申請上了,要動員全校教、職員,花很多時間和人力執行。十二年國教不應有差別待遇,但沒申請上的語論壓力及申請上的工作壓力都在學校行政同仁的身上。
大家可以想想看,除了高中優質化方案外,還有多少多出來的方案、法令、政策要推行。我民國八十二年開始在高中擔任主任行政職,一做就是十多年,當時的行政量和現在比起來真是天壤之別。法令和行政命令及交辦任務已成行政的日常,以前主要是以學校教學事務為主,現在是以教育行政執行為主。成立各種委員會,每年、每學期都要召開會議,「兩性教育平等委員會」、「環境教育委員會」…,這些都是法律位階的委員會,當然重要,比教學還要重要?!還有許多的行政命令也都很重要,承報各種報告、報表。網路發達後本來是方便行政做為,卻也成為方便上級下達命令,透過網路什麼都要求時效性,以前文書公文寄發往返都要幾天的時間,現在上級單位有些報表幾秒鐘送達,要求幾個小時內處理,教育部、國教署的任何一位承辦人都可以要求學校辦理他們的「重要業務」。現在討論行政減量,能減到民國八十幾年的水準嗎?天方夜談!各個上級單位「本位主義」及「英雄主義」作祟,已經行之有年的業務,哪個單位願意放棄自己的業務表現而自廢武功?
現在增加了一個校園濫訴的「校事會議」,只會檢討、不會廢除,本來就有很多投訴管道,還要學校自設一個校事會議,把問題都丟給學校,問題學校自行解決,在法令上上級提供了什麼協助?只接收成果。在沒校事會議之前,各種校內委員會、各種會議難道都不能解決發生的問題嗎?本來校事會議定位在討論不適任教師的問題,現在卻成了家長、學生動不動就投訴老師,甚至於校內鬥爭的平台,校事會議成立至今處理了多少不適任教師?開除了多少不適任教師?有沒有達到初設的目的,花了那麼多人力、財力,要討論的是有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了,不是討論什麼修正不修正?
今天看到聯合新聞網文教類新聞標題:「教師遭濫訴好灰心 教育部長鄭英耀提解方:先從不處理匿名投訴著手」,我感到痛心疾首,教育界又失去一位優秀老師。「之後,該師做了4件事,一是調離了服務23年的學校,再者,告訴家中兩名女兒,以後不要當老師;第三,該師表示當他可以退休的那天,絕對要馬上退休;第四,則是不再對學校提供任何有幫助的建議。」老師被調查了將近一學期,結論是「沒事」(以上是新聞內容)。
教育部若沒有大刀闊斧的決心,對於所謂的改革就沒有什麼好期待?
教育不論對錯,取捨之間而已。
Forest, Chiu. 2025,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