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所有基督新教)最重要的信仰教義宣告《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問答》第一條問:「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麼?」答:「就是要榮耀上帝,以祂為樂,直到永遠。」
我們的人生觀有許多種。有人相信神,有人不信神。相信神的人,也有不同的相信程度:有人認為神每件事都會參與期間,有人認為神只是在高天之上觀看世人而不管理。有人認為凡事都已經預定好了,有人認為人要努力而沒有什麼事情是一定的。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信仰認定,不容別人抹煞。雖然有不同的教會生活及社會生活的表現,但只要是信有神,就適用於這個教理「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麼?」「就是要榮耀上帝,以祂為樂,直到永遠。」我們從傳道書可看到這教理的解釋。雖然我們會從不同角度體會神,從而建立自己的上帝觀;但上帝有祂自己不變的行事法則,成為屬神的真理,這是不會變的。我們來看傳道書七章13至14節:「你要察看神的作為;因神使為曲的,誰能變為直呢?遇亨通的日子你當喜樂;遭患難的日子你當思想;因為神使這兩樣並列,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後有甚麼事。」創造主有絕對的權能,祂說一,受造物沒有能說二的。但我們體會解釋的上帝何止三四種!這是什麼原因呢?我常常思想到羅馬書十一章33至36節:「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因為人的有限才使得自己無法完全的解釋神,也正因此我們才要謙卑地歸榮耀給上帝。
「遇亨通的日子你當喜樂;遭患難的日子你當思想;因為神使這兩樣並列,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後有甚麼事。」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我們能夠在明顯的順利和困難的環境中,去經歷神,這就是神的行事法則。隱密的事,就是我們許多得不到答案的「為什麼」,我們不需去探究。這就是傳道書八章16至17節「我專心求智慧,要看世上所做的事。我就看明神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做的事;任憑他費多少力尋查,都查不出來,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查不出來。」既然如此,我們對一個人認為自己領受是絕對的,就不能全信。有一個大教派的牧師要他的會友學習說方言,說這是屬靈人的印記。我真怕他將來要受嚴厲的審判。在傳道書中表達真神信仰的二反悖論,正是約伯記中看到上帝作為的註解。
人要認識神的榮耀,卻不能給予太多的定論,是因人的各種有限性被限制了。在傳道書中提到幾種人的限制。首先,是人的權力有限。傳道書八章4至9節「王的話本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做甚麼呢?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經歷禍患;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時候和審判。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他不知道將來的事,因為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