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時代只有會幕,五百年後第三位以色列君王所羅門建聖殿,從此會幕的所有聖物全都搬進聖殿,至於被拆卸的會幕和祭壇也都放在殿的府庫內,從前祭壇的火是 神親自降下天火點燃的,這是聖火,因此就有聖火和凡火之分。聖殿也有新的銅祭壇,所羅門獻殿時, 神亦再一次降下天火點燃,可以說,以色列人從出埃及後建好祭壇開始直到以色列亡國,祭壇上的聖火從未熄滅過,利未人功不可沒,他們徹底守住了 神所吩咐的:「壇上的火、不可熄滅」的命令。
會幕發展到聖殿,本身就是一所最龐大、最嚴謹的「禮儀與神學實踐大學」。
所有的祭司都是利未人,但並非所有的利未人都是祭司。
利未人是雅各(神賜他名以色列)十二個兒子中,第三子利未的後代,這支派被選中代替以色列長子事奉神。而祭司是利未人中的一個特定分支,必須是摩西兄長亞倫的男系後裔,這是 神所命定的,無可爭議。
十二支派裡面,約瑟支派替代了長子的地位,獲得雙重的祝福,因此約瑟的兩個兒子都各自擁有分地,稱作瑪拿西半支派及以法蓮半支派,以色列全地亦分成十二份,而利未人是沒有地業的,每個支派都要撥地留給利未人,這表示每一個支派的領地上都有事奉 神的利未人。祭司亦散佈在這些支派裡面,因為他們負責教導百姓律法、診斷皮膚病(如麻風)以及處理地方性的法律諮詢。通常地,王國後「唯一」的大祭司是住在耶路撒冷聖殿附近的官邸內。
由於祭司是世襲的,他們的教育是從家學開始,祭司的孩子從小就在家中學習《利未記》裡複雜的禮儀法規。他們必須背誦所有關於祭物處理、潔淨條例、甚至各種皮膚病的診斷標準。這不是興趣,而是事奉職責技能,稍有出錯是致命的。
在大衛王時代,祭司被分為 24 個班次。在實務操作上,每年有兩次(每次一週)到耶路撒冷服事,年青祭司會跟著家族長輩學習如何精確地宰殺、翻轉祭肉、維護聖火。在聖殿中,任何微小的錯誤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屬靈後果,因此訓練極其嚴苛。
在專屬例如祭司誡命裡頭,只有祭司才能執行聖所內的核心服事,如獻祭、燒香、點燈、擺設陳設餅,以及為百姓祝福。
而利未人專屬誡命裡面,利未人的任務是「輔助」與「守衛」。他們負責拆卸與搬運、在聖殿門口守望、後來大衛王指派他們兼作擔任唱詩班與樂師的事奉。
從專屬誡命可以看到,祭司及利未人的職能不一樣,本來亦沒有「高低」之分,如果用實際的例子,利未人就像一支軍隊,而祭司就像軍醫,戰鬥時不涉及誰命令誰,但專業與職能上,軍醫看來要較為「精英」。
有一種事奉人員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他們被稱為「拿細耳人」,是平民出身的「志願兵」,任何支派、不分男女都可以因受感起願而成為服事 神的人,他們的要求更嚴苛,不剪髮(蓄長髮)、滴酒不沾、嚴禁接觸屍體,這些人是可以還俗的。
聖職人員的通用制服是細麻布的以弗得(不是大祭司的「華美以弗得」),舊約聖經內多次提到利未人抬約櫃、作歌唱的人頌拜時都會穿上這種衣服,拿細耳人沒有穿這種衣服的要求,但「立願」滿後的獻祭儀式卻要穿上。
另外記載中只有兩個人物曾穿上「細麻布以弗得」,藉著這些記載才能推敲出這種衣服是「事奉狀態」的穿著,不再代表自己,例如撒母耳,他一生都是拿細耳人,跟隨以利老祭司(也是老士師)時常要面對聖潔事奉的要求,所以撒母耳也穿以弗得。
至於第二個人物就是大衛王,他本來無權干涉宗教事務,然而大衛將祭司與利未人分為 24 個班次,確保了聖殿服務 365 天不間斷,他又將利未人只負責粗重的工作更動過來,抬舉了利未人兼顧禮儀敬拜的程序和深度,將詩歌、音樂與讚美納入恆常的聖殿服事,自始一個完整的儀式敬拜體系成形,可以說大衛是開創了猶太教的禮儀性質,外邦人都認定相信這體系信仰的那個民族的人,就是猶太人。
大衛王將約櫃迎回耶路撒冷的時候,他也穿上「細麻布以弗得」,神沒有責備他,作為猶太教發揚光大其宗教制度化的主要推手來說,大衛王作這些事的時候是在「事奉狀態」,不再代表自己,是極有資格像利未人一樣去穿上這衣服的。
過去對上的兩篇文章都是詮釋猶太人613誡律歸類二十六「祭司與利未人」的(上)和(中),至於(下)的經文如下:
第391條 民數記 5: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使
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
的、都出營外去。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
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第392條 民數記 5:2-3 同上
第393條 民數記 6:23 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
色列人祝福
第394條 民數記 15:20 喫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作餅當舉祭奉
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第395條 民數記 18:3 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
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
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
。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
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
和你們都死亡。
第396條 民數記 18:4-7 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
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你們要
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
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
會幕的事。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
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
、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
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第397條 民數記 18:23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
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
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第398條 民數記 35:2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
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
郊野給利未人。
第399條 申命記 18: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
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喫用的、就是獻給耶
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第400條 申命記 18:1 同上
第401條 申命記 18:6-8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
、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
擇的地方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
那一座城、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
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就要奉耶和華他 神
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
華面前事奉一樣。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
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喫。要
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
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除了他
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
與他們同喫。
猶太人導師把這些經文簡化成下面的內容:
歸類二十六 祭司與利未人(下)
第391條 任何不潔的人,不可進入聖殿
第392條 不潔淨的人包括祭司,不得接近聖殿
第393條 祭司必須祝福以色列
第394條 初熟的麥子就應歸給祭司
第395條 利未人與祭司不可交換職責。
第396條 凡不是亞倫男性後裔的,都不可在會幕內的聖所區域侍奉
第397條 利未人要在聖所裡服事
第398條 各支派分地後要為利未人預備可居住的城邑
第399條 利未人不能擁有以色列的地產
第400條 利未人不得享有戰利品
第401條 祭司的家庭須按著班次輪流執行任務
最後第 401 條誡律顯出了一個疑點,五百年後大衛王不是設定了祭司 24 個班次麼?
然而《塔木德》口傳律法內容記載了「有關祭司班次」一些重要演進歷史,解開了這個謎團,摩西時期最初祭司只有 8 個 班次,4 個來自亞倫第三子以利亞撒家族,4 個來自亞倫第四子以他瑪家族,隨著祭司人口增加,先知撒母耳將班次擴展到 16 個。最終大衛王與大祭司撒督以及亞希米勒共同擬定確立 24 個班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