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綱
平時戰時原則方向有別,
戰爭兵禍不應予以美化。
(原31章) 原文/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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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也,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居。
兵器這玩意兒,
是會招致災難的工具,
這類東西會招致人們厭惡,
因此了解道理的人不以用兵為常態。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故曰:「兵者不祥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
大人物平時是以左側為貴,
用兵打仗時則以右側為貴,
所以說:「兵器是會招致災難的工具」,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使用。
銛䌬為尚,弗美也;
美之,是樂殺人。
夫樂殺,不可以得志於天下。
崇尚鋒利兵器,
並不是美好的事;
美化用兵動武,
是樂於殺人的舉動。
對待樂於殺人者,
不應該讓這種人在天底下如願以償。
故吉事尚左,喪事尚右;
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
言以喪禮居之也。
因此吉祥之事以左側為貴,
喪葬之事以右側為貴;
所以(地位低的)偏將軍站在左側,
(地位高的)上將軍站在右側;
談論軍事以治喪的嚴肅規矩看待。
故殺人眾,則以哀悲莅之;
戰勝,則以喪禮居之。
因此(戰事)殺死的人數眾多時,
則是用哀戚悲傷的態度來面對;
戰爭勝利後(的表彰紀念),
則是用治喪的禮節儀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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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楚國以左為尊,與中原諸國相反。
銛䌬(ㄒㄧㄢ ㄔㄨㄥˊ):兵器總稱。銛為形似矛的兵器,䌬為收納箭銛的囊袋。
得志:達到自己的志願。
偏將軍:將軍的輔佐,地位低於上將軍。
莅:同「蒞」。
詮釋
軍事行動乃至於戰爭行為,其本質是為了達成目的而對人、事、物進行威嚇破壞。由於經常造成經濟生計與生命財產重大損失,因而招致人們厭惡並視為災厄,故曰「兵者不祥之器也」。
軍事的存在本身即具有威脅性,因此通常用於逼迫對手讓步。一旦兩國間戰力差距過大,屈居下風者往往容易被「不戰而屈人之兵」而遭人予取予求,因此不得不在平時耗費鉅資維持一定軍備水準以免上述情況發生。由此可知,養兵千日的價值不僅體現於打仗,更作為維持和平均勢之手段,且在嘗試其他如外交、情報、經濟、金融等有效方式前不宜大動干戈,以免落入損人一千、自傷八百之境地。
過往許多軍事大國總喜歡展現其兵強將勇、裝備精良之姿態,殊不知在軍事上過度投注是以損耗財政、經濟、民生為代價,且除非以掠奪他國資源為報酬,不然難以獲取經濟上的好處。因此「銛䌬為尚」並非好的做法,一旦步入軍國主義就不得不成為「樂殺者」,只能依靠不斷侵略擴張來供養龐大軍隊以及維持國政運作。當失去了獲取外援或搶奪他國的機會,則將面臨資金來源斷絕而陷入財政枯竭、經濟困乏,最終形成以債養債模式。
至於如何防止軍國主義復萌?簡言之,就是使其「不可以得志於天下」,即不斷給予阻撓打擊,最好能扼殺於幼苗階段,而一味反戰、和平至上與綏靖主義只會養虎為患、自尋死路。話雖如此,並不意味著必須以戰爭方式一決勝負,亦可利用前述特性全面圍堵待其內部分崩瓦解,若有實施軍事手段的必要時當用則用。
競爭意識分為和平思維與戰爭邏輯兩種。和平思維是比誰賺得多,賺得少的就算輸了;戰爭邏輯是想辦法讓對手賠得多,自己賠得少就是贏了。雖說兩者共同目的都是拉大彼此差距,由於手段截然不同,導致了看待方式與規矩禮制上的差異。比如經濟發展是為了成長與繁榮,人們獲得成果後內心歡欣鼓舞,適合設置節日慶典來紀念;然而戰爭不論勝負如何,人們多少都得蒙受損失,甚至發生家破人亡的悲劇苦痛,故應以肅穆哀榮的儀式告別緬懷,故不宜混為一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