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峰開業也過了約六年,有一天在外面抽菸的時候突然收到來自派出所的通知,說是涉犯詐欺案,這人就搞不懂了,自己的案子不是早就結束了嗎?怎麼又收到了,這玩意是到底怎麼了,問題是不去的話警察會上門抓人,於是國峰跟王偵查佐約時間當天中午就去做筆錄,人家剛好在吃便當,於是讓國峰等一下,國峰說無所謂,自己可以等。
「你因為涉犯詐欺,我依法要對你做筆錄,你有權利保持緘默,不必違背自己的意願而為陳述!需要等律師來嗎?」
「我的律師應該要到了,在給他十分鐘吧!」「那我就是要依法等候律師到場我才可以做筆錄喔!」
「那就等吧!」
「這杯飲料請你喝,你就是曾國峰吧,記得當年你的詐欺案也是我偵辦的!」
接著律師也到場了,律師必須換上律師袍,然後筆錄就正式來跑程序,其實也沒幾題,但是卻問了一個多小時,最後一個問題是國峰承不承認詐騙,律師說國峰我們這題不回答!接著筆錄結束,國峰有好多問題想問,當然要走出警局才可以問。
「基本上對方是誰告你我還不知道,我也還沒有閱卷所以我不知道對方有什麼證據!」
「那不就要起訴到法院才可以閱卷嗎?」
「你也有可能不起訴呀『應該』!」
「不要語帶保留,你說應該是什麼意思?」
「如果有檢察官看你不爽,你就會被起訴!」
接著不過兩個禮拜就開偵查庭,老樣子檢察官把該說的都說完後,開始問話前特別給國峰陳述約五分鐘。
「曾先生!我先讓你陳述五分鐘,因為我覺得你的案子怪怪的!」檢察官感到疑惑的說道。
「不用五分鐘,老子一分鐘就可以,我早在八年前我入獄後我就不做代購了,我連我騙了誰的錢我都不知道,當年的欠款我早就還掉了,我陳述到此!」國峰回答檢察官的話。
「那律師有什麼話要說嗎?」檢察官接著問律師。
「我的當事人主觀上跟客觀上都沒有詐欺人的嫌疑跟可能,這就是我要說的!」律師大聲說話。
「曾先生,你當初這筆錢拿去哪裡了?」檢察官問第一題。
「我說檢察官能不能不要搞笑了,我八年前入獄我就不做代購了,我現在做的是正經生意,你叫我來之前應該都查過我的金流了吧,不過都是店面的收益而已啊!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誰告我欸,這裡是我去調閱出的郵局存款明細,除了店面營收以外沒有任何有問題的金流,也就是說只有我自己存錢進去,沒有人匯款給我!」國峰解釋著當下。
「那我問你第二題,你認不認罪?」檢察官直接要逼人認罪。
「報告檢察官,您這是不正訊問,國峰我們這一題不要回答,當真要回答就是我們堅決不認罪!」律師開口說話了。
「我說檢察官啊,你好歹讓我知道是誰告我的吧?」國峰接著問下去。
檢察官就把名字念出來了,國峰表示根本沒聽過有這個客人,當場就把當WIFI機的手機拿出來看看,完全沒有『陳雪美』的名字,檢察官問該手機是否都有記錄客人資料,接著國峰說有,於是當場勘驗手機,最後返還手機直接退庭,人被請回。
接著又過了快兩個禮拜又開庭,被害人一樣沒到,檢察官早就準備五題要問國峰了,問答正式開始了。
「第一題你有無在網路上打過廣告?」檢察官問第一題。
「我還在做代購的那幾年前的時候我天天上臉書打廣告呀,大家不是都這個樣子嗎?」國峰回應第一題。
「我這邊諭知你,直接認罪我可以給你簡易判決處刑!不認罪的態度我就是起訴到法院喔!」檢察官用威脅的。
「國峰我們這題不回答,堅決不認罪!」律師開口了。
「那好第二題,你到底是真的做過代購還是假的做過代購?」檢察官接著問下去。
「你們可以去查我的出入境記錄,我以前一個月要飛三次!」國峰接著回應。
接著剩下三題律師要國峰保持緘默,大不了去法院吵而已,檢察官看被告不打算回答問題了,本來要押人,但律師表示此人沒有逃匿之虞,反對羈押,接著只能放人回去,果真在七天後收到起處書,國峰被控告加重詐欺取財罪。
律師問國峰怕不怕,國峰說不怕,接著就是等分配股別,接著就可以閱卷了,連被告都能看到對方有什麼證據,國峰看到證據氣死,自己叫做曾國峰,可是騙她的叫做曾建豪,律師也把所有語病都一一抓出來了,接著以為起碼快兩個月才會法院開庭,搞了半天兩個禮拜就開了。
法官第一句話說:「你有可能只涉犯到普通詐欺罪,你認罪嗎?因為你有前科所以緩刑不是不能給,要被害人原諒你我才會給你喔!」
皆著律師直接報告鈞院:「請鈞院翻開對話記錄看看名字,我的當事人叫曾國峰可不是叫曾建豪喔!」
接著對方也傻了,看樣子告錯人了,但她堅持有改過名字,其實有沒有改過名字法院都查過一遍了,這人打從一出生就叫曾國峰,接著金流也都是麵店的收益,佩綺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
法官嚴肅的問陳小姐:「這先生這些金流都是麵店的營收沒錯嗎?」
佩綺也嚴肅回答:「本人是店面的會計同時也是副店長,錢都是我跟著老闆一起去銀行存的沒錯!」
連媽媽也跑到法院,表示兒子那開業前面的八年前入獄後就不做代購了,然後也表示這孩子本來就叫做曾國峰從來沒有改過名字,接著法官比對對話內容的日期發現有問題,這根本就是六年前的事情,也是曾先生早在六年前就進去關了,所以根本斯時並無詐欺著手之疑慮,法官接著問檢察官為什麼起訴那麼嚴重,檢察官回答曾先生利用網際網路散佈不實之詐欺言論。
法官聽了後決定拿出手機,跟國峰要了臉書帳號密碼,自己來看看到底是什麼樣的言論會被起訴的那麼嚴重,不過就是一般的打廣告,並無散佈詐欺之訊息與言論,加上對話記錄都是建豪不是國峰,然後媽媽也做證,兒子的LINE名字都是用小新不是用本名,接著這案子是告訴人告被告詐欺,這個很明顯告錯人了。
法官對著陳小姐說:「您堅持他詐欺您,但是你被騙的時間他剛好進去坐牢兩年了,時間也都對不上,本席懷疑妳告錯人啦!」
接著法官也訓斥檢察官:「他的廣告連一句詐騙訊息都沒有,不過就是一般打打廣告,了不起圖片侵權而已,沒必要起訴那麼嚴重吧?」
接著法官當庭宣布此案駁回告訴直接結案,接著當庭諭知曾先生無罪請回,法官當然問了要不要提出誣告,國峰說算了不用了,這事情就到這裡結束了。
這偵審程序也跑了一年了,累都累死了,接著就是準備要開第三間店,這人刁根菸就騎車出去了,反正是隨便晃一晃,就這樣給他晃到仁德去了,剛好到一間很大間的店,可是裡面什麼都沒有,屋主剛好出現,建豪對這間店很有興趣。
「你要租喔!我才剛要裝潢欸,是說我也是要租給開餐廳的啦,喜歡的話我連帶裝潢一個月就三萬如何?」
「可以我接受喔!那我就不另外花錢裝潢囉!」
「其實我也是個投資客啦,我不只一間房子喔!」
「我知道啊,你一手拿到錢,下一手錢就都給出去囉!」
「你怎麼會知道啊!」
「廢話啊!我都開兩間店了我會不知道你們這些房東在想什麼,我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萬一我倒店,押金要還出來,這一點寫進契約我就租了!我知道你趕時間去救你的房子,你猜我怎麼知道的!」
「我剛剛在跟銀行講電話被你聽到?」
「對啊!哈哈哈!」
「那你的條件我答應了,雖然我房子不多才兩間,但打水漂的話我起碼要虧兩千多萬!」
接著第三間店簽約了,就等裝潢完成,短短的半年過去,裝潢也結束,老樣子佩綺當面試官,共要聘請三個服務生跟一個廚師,光是來應徵的女孩子就被佩綺刷掉五十幾個,於是第一個服務生方襄令錄取,接著又過了兩個多月,又被刷掉五十多個,第二個服務生誕生,叫做黃嘉寶,最後又刷掉八十幾個人,第三位則是王嘉琪,通通都是身材好又漂亮的女孩子,熱情又大方。
「我說佩綺啊,廚師呢?」
「才來應徵三個,連碗湯麵都煮不好,不能用啦!」
「那就先受訓啊!」
「店面都快要開張了,也要落成了,還要請個沒經驗的來教起碼要教半年欸!」
「那不就意味著我要拖延半年後開店?」
「你不笨啊,至少知道這個!」
接著浩南哥哥也說還是請現成的,浩南哥哥說有認識一個也在麵店煮麵過的朋友叫做高晉治,於是把人約來總店考考看,看樣子此人可以擔當主廚跟店長一職,接著第三間老胡也開張了,醫院那邊透過別的社工來問國峰能不能給個工作機會,國峰說很歡迎護士轉行,至於病人就免了,截至目前為止這老胡到底為什麼叫做老胡還是沒人知道,反正東西好吃就好,這比較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