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家庭的日常生活之中,有時大人可能會跟小孩說:「我的工作是上班,小孩的工作是讀書。(1.b)」有時又跟小孩說:「錢是我賺的,我來決定怎麼花!(1.a)」有時明明給了小孩零用錢,卻又擺出家長的架子干涉小孩說:「不要買這種沒用/不健康/浪費的東西!(2.)」
連續地看,這些類型時常是交錯運作的,但個別來看,家庭所得的每一項分配,我想仍然可以歸類到上述的幾種類型之中。它們的共同點在於家庭之中有兩個以上的階級,而其中某一個階級的家庭成員擁有特別大的權限去分配家庭所得。
4. 家庭所得共有(本文重點之一)
對我們家來說,我們喜歡「家並不只是家庭成員的總和」,同時也厭倦家庭內可能因階級對立而來的計較和計算,於是我們家實踐的是有別於以上模式的「家庭所得共有」模式。
在我跟伴侶結婚之後,我們家主要的收入來源是我的工作,我伴侶也有投入一些賺錢的工作。除此之外,家務勞動是我跟伴侶共同分擔,在一般情況下,他負擔比較多,我負擔比較少。至於我們家小孩阿果,他幾乎完全沒有負擔任何家務勞動。
在以上的條件下,我們家既不把賺錢的人當成老大,也不以有沒有勞動或長幼尊卑之類的制度來區分階級;我們家在花錢這件事情上,無論大人還是小孩,每一個成員都有一樣的「資格」可以主張想要購買任何一個東西,也有相同的「資格」可以反對。
當兩個以上的「想買」或「反對」對立時,就展開協商,各方並陳理由,試著說服對方;但一個非常基本而重要的原則是:沒有人比其他人更有資格決定。在我們家,每一個家庭成員除了「家庭成員」這個身分之外,沒有其他不必要的身分。這種做法在大人之間應該還蠻可以想像的,但在小孩(0y~6.5y)身上,我想不少人會有各種疑問。
我們家實驗的狀況
早些年我們很常跑玩具店,一個禮拜要去一兩次吧,每次進去都會逛很久,沒多大間的玩具店要一兩個小時才出得來,有時阿果(我們家小孩)也會看上非常昂貴的玩具,不過都可以透過協商用比較低價的玩具來取代。但我們還是會每個月買一次高價的玩具(一千塊左右都是可以接受的),那時每個月光花在玩具的錢就要兩千多吧。這一年來我們很少專程去玩具店了,偶而經過或一兩個月會專程去逛一下;玩具店的玩具大多沒什麼新意,只要便宜的盜版樂高小組合就可以滿足他,是說這些年下來他也有一整大箱的樂高零件了。
便利商店也是,以前只要經過就幾乎都要進去,進去也是至少要半小時才出得來,要一直協商,拜託他盡量買比較「對勁」的,一開始兩次只有一次會成功,還得要看他精神狀況好不好,不好的話我們有時乾脆就直接放棄了,只要他不斷堅持,我們就會放棄說服他。現在他跟我們在一起時也很少要求去便利商店,一個禮拜就進去個一兩次吧,隨便抓個零食出來,時常也沒吃完。
像這樣長大的阿果會不會變得比較揮霍或貪得無厭呢?沒有耶,他今年交到壞朋友聽說有耶誕老人,於是就跟耶誕老人許了願望,他知道朋友跟耶誕老人要難得的玩具什麼的,但他也只要了兩包豆皮。
那這樣的小孩有比較克制或比較能抵抗購買慾嗎?也不會。在導師日(就是有一個人的職稱叫導師,他跟三四個小孩一起在城市鄉村裡跑來跑去打怪增加經驗值),阿果離開我們的這些時間裡,他不吃正餐跑去買零食的比例還是很高,並沒有比同儕來得更少,根據導師的回饋,阿果似乎也因為我們時常反對他購買便利商店的食物,而比較想吃便利商店的食物。
於是到了現在,這個「家庭支配所得共有」制度,目前還是看不出來對阿果產生了什麼決定性的影響;但要說沒有影響,我覺得還是言之過早,它對阿果的影響,會在他更年長時、對這段經驗做出詮釋時決定。
只是現在看來,這件事情對我們的意義遠大於對阿果的意義。我們在這件事情的實踐上,確實感受到自己在節制自身的力量。我們一邊試著保有對「家是超越成員個體的總和」的想像,試著給予每個成員平等的權利,也一邊在家庭內維持個人的主體性,試著保有每個成員獨立的自由。
對這種模式的疑問與回答
有人(最近一位問的人是SOS的編輯)問我:「這樣無限制地滿足小孩,會不會變成亂花錢?」
這個問題如果用「名詞代換法」還蠻好玩的,譬如說,把句子變成「這樣無限制地滿足伴侶,會不會變成亂花錢,或是不敢花錢在個人興趣等等上面?」或者「這樣無限制地滿足老爸爸,會不會變成亂花錢,或是不敢花錢在個人興趣等等上面?」
當然不會啊,怎麼可能無限制地滿足伴侶或滿足老爸爸呢?當然也不會無限制地滿足小孩。在我跟伴侶共同生活的初期,我們對「所得共有」這個概念還很生疏,彼此身上都還有「賺錢的人比較有資格講話」的舊習慣,於是因為他錢賺比較少,在花錢時就會覺得有壓力,而我在看到他把錢花在我覺得「浪費」或「沒意義」的地方時,就會忍不住唸個幾句;同樣地,我在降低某些工作的收費時,要是被他知道了也會多少有點麻煩。
最近一兩年來,我們已經內化了「家庭所得共有」的概念,對許多事也有了默契。那些對方可以接受但會碎念的,默默買起來或偷偷把事情做掉就好了;至於那些對方可能會鄭重反對的事情,就要好好跟對方商量。
「在花錢這件事上,每個人都有同樣的資格」,並不是不能對其他人花錢的內容表示意見,也不是愛怎麼花就怎麼花,而是要在彼此意見不同的支出上,好好展開協商。小孩跟大人之間,我們也是用一樣的態度面對「亂花錢」這件事。
雖然我自己不太會理財,也不太在乎小孩會不會理財,但在「培養小孩理財能力」這件事情上,「家庭所得共有」的模式會比其他類型更有效率。
所謂理財有兩個含意,一是「管理財富」,二是「增加財富」,無論是哪一個含意,要培養理財能力的話,在越貼近真實世界的模型裡練習應該越是有效。我雖然不懂經濟學,但我想管理財富絕不只是把錢花掉或思考怎麼把錢花掉,至少該從大局來考慮一個經濟模型的經濟狀況吧,像是家庭裡的人力配置合不合理、投資報酬率划不划算、家庭成員對自身的勞動狀況滿不滿意等等,都是「理財」這件事情應該要考慮進去的吧。一個禮拜給五百一千的,就只能想怎麼花才夠爽啊,還理的什麼財呢?
除了可以丟一個子公司給小孩「練習」的富豪家族,一般家庭拿得出手的最大經濟模型就是家庭了,來來去去幾萬塊才有練習的意義啊。而且這個經濟模型裡還有你這個可靠的合夥人(我是說如果你真的會理財的話……),那不就萬無一失了嗎?
小孩現在想買的都是小小的東西,即使整天大買特買,也花不到多少錢。但我也曾經設想過,如果小孩長大後想買十分昂貴的東西,要花掉我們比微薄還要薄的存款,那該怎麼辦呢?
剛才吃飯時我在想這件事,小孩問我在想什麼,我就問了他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我要把錢花光,譬如說,我要把錢全部都拿去給阿婆,你可以嗎?」
小孩反問我:「他會另外給我們錢嗎?」
我:「不會。」
小孩:「那我們會餓死嗎?」
我:「也不會,還是會一直賺錢啦,只是可能就不能住在這麼大的房子裡了。」
小孩大喊:「什麼?那我的樂高不就要全部丟掉?」
她媽媽默默在旁邊說:「我的布也要全部丟掉。」
我一瞬間就打了個冷顫,徹底瞭解這兩個人的意見了。
小孩說:「那我要把錢拿去藏起來。」
是啦,到時候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啊。
我認真地說:「不用藏起來啦,因為錢是大家的,我不能沒經過你同意就把錢拿去用掉。」
小孩說:「對啊,沒錯。」
最後
回到月薪嬌妻那個場景,當平匡說「結婚之後就不必有雇庸關係了,原先給實栗的薪水就可以轉成生活費或存款」,實栗因為得到了「裁員是平匡提出求婚的契機」這個情報,直接判定平匡是「因為被裁員而想要讓實栗投入婚姻關係無償工作」,平匡疑惑地問:「是這樣嗎?」
在實栗回答「一定是這樣的啊!」之前,我要趕緊插個嘴:「不一定啦,你們有其它的選擇!」
再演個十集吧!結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