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0|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抵達夢土通知我》【一】一夢之逝008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如果你知道我在哪裡混過,我還要麻煩你告訴我咧。

 

「怎麼不說話了?」刑警沒等到回答,不打算放鬆,「有什麼不敢說的?」

 

「是我送她就醫的。」我在「我」這個字上加重語氣。如果我就是施虐者,那我何必還費事把她送到醫院?

 

「那又怎樣?」刑警聳聳肩,「一定你想和她爽一下但她不想和你爽,所以你認為身為男人就該好好教教女人,邊打邊爽,很過癮吧?結果你爽夠了才發現下手太重,怕沒法子收拾,才火燒屁股地把她送到急診室。」

 

聽起來外籍女子被虐打時也遭到性侵,否則刑警不會這麼說。我的眉頭皺得更緊,想起當時讀到的回憶畫面,「何必下藥?」

 

「因為她不想和你回家爽嘛;」刑警觀察我的表情,「或者你們已經回家了,但在家裡起了爭執,所以你下藥讓她無力抵抗,然後才下手。」

 

「我不住那區。」在家裡起爭執?這是哪來的推論?

 

「所以你在那個時間出現在那裡就更可疑啊!」刑警用迷你木樁般的手指點點筆記本,「你剛說你是路過。要去哪裡的時候路過?你有朋友住在那一區?還是你在那附近有另一個住處?或者你根本是去那一區找她的?」

 

越說越荒唐了。「就是路過。」

 

「這個說法很沒說服力哦。」刑警重新拿起筆,「最近乖乖待在城裡,我隨時會找你;把證件拿出來讓我登記一下。」

 

「不。」

 

「很大牌嘛;」刑警鎖起眉心,「告訴你,我找你之前還沒完全確定,但現在覺得事情一定是你幹的。」

 

「我的疤?」很多人因為我的疤就認為我是黑道,但刑警因為這個當我是嫌犯就太過份了。

 

「因為你提到藥──我可沒提這件事哦;」刑警瞪著我,「如果你真的只是路過幫忙,怎麼會知道她曾被下藥?」

 

禍從口出。

 

「證件拿出來。」刑警又說了一次。

 

「不。」

 

「沒膽子讓我看證件?」

 

「於法無據。」

 

「居然和我講法律?」刑警嘴角向下拉,「你合作一點,不然的話,我和這裡的管區很熟。」

 

和管區警員很熟又如何?居然用公權力威脅我這個安善良民?不快點去找出對女性施暴的壞蛋,反而把時間耗在熱心公民的身上?我們的警察就這麼點兒能耐?

 

原來還覺得生氣,但想到這兒,我笑了出來。

 

 

4.

 

 

刑警很不高興地走了。

 

我喝了一口半涼的咖啡,覺得味道很差。

 

那名外籍女子的狀況可能比我以為的還糟。刑警知道她在這城工作,可見不是雇主不知怎的找到她了,就是她清醒之後告訴警方的;但她應該知道我不是施虐者,如果她清醒後警方問過她的遭遇,刑警為什麼還把我當成嫌犯?施虐者不大可能戴著馬頭在外面到處走,就算她是被迷昏綁架的,她也該見過馬頭面具下的臉孔。難道馬頭人是在她沒注意到的時候下藥的?或者她和我一樣,在意外之後失去部分記憶?

 

手機響起。老闆召喚。

 

 

「聽說剛有刑警找你?」老闆優雅地點菸,在煙霧飄過眼前時眉頭微蹙。

 

我站在老闆的辦公室裡。

 

老闆的辦公室獨佔整個八樓,右方牆面嵌著可以收看多頻道節目及連結夜店裡外所有監視器的四十二個薄型螢幕,除此之外,整個辦公室從家具都裝潢全是白的,連桌上的菸灰缸也不例外。

 

似乎成天都待在辦公室裡的老闆,除了臉上永遠完美細緻的妝和柔亮的黑色長髮外,穿著也是一身潔白:白色小外套、白色短窄裙,裹著長腿的白色絲襪下頭,是鞋跟細得很危險的白色高跟鞋。

 

脣間彈出一個菸圈,老闆在菸灰缸裡輕輕撣落一小段菸灰,把一縷長髮掠到耳後,「金毛來上班的時候經過便利商店,看見你在店裡,認出和你說話的那人是個刑警。這是怎麼回事?」

 

金毛和猩猩這兩個店裡的圍事,從前曾是道上兄弟,進出過幾次警局,說不定還和這個刑警打過交道。我想起刑警問我是混哪裡的,顯見我就算真的曾是黑幫分子,活動範圍也不在這城,或者只是個幫派裡的無名小卒,否則刑警就應該認識我。

 

我簡短描述了事件始末,老闆搖搖頭。

 

「這城東區有很多夜店,」老闆道,「我們這家特別與眾不同。」

 

我眨眨眼。老闆要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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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吳政樺、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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