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分成兩部分,上篇給沒有訂閱的讀者,知道一個大概。中下兩篇太黑暗了,給訂閱的讀者參考就好,而且要都說是我講的,我可能還會被『吉』。
貪污分成兩種
貪污可以粗略分成高官貪污還有從基層貪到高層兩種。 台灣是屬於高官貪污類型,我個人的猜測是:在過去公務員的薪資水平相對合理,而且退休撫卹良好(現在年改之後就不曉得會不會助長貪污了),除了高官可以在家爽收水果禮盒(和禮盒底下的幾百萬元),一般階級的公務員會思考要不要拿自己的飯碗開玩笑。不要說公務員了,一般公司職員背信就是刑法伺候,要關三到七年,貪污代價高。
基層貪,根爛一半
若把國家比喻成一棵樹,那麼基層貪污,代表這個國家要從基礎進步是很難的,因為根爛了一半。基層貪污在於,每個新進人員,會把貪污當成薪資以外收入的一部份,而且因為大家都在貪,自己也就『不敢』不貪了,誰想要做組織裡面的異類呢?
東協國家貪污問題嚴重
發展東協常常遇到貪污的問題,除了新加坡、汶萊相對清廉,其他政府當然越落後越是貪污(也可能是越貪污因此更落後)。貪污的最大宗是海關,畢竟權力最大,真要挑毛病找麻煩,到最後貨要不要放行,還是銷毀?清關前貨每多放一天都是成本,因此海關油水最多,這在各國都是普遍現象。
分析基層貪污來源,粗分為兩種:一種是處理案件處理流程本身不透明,也就是說,可以今天幫你送件,也可以壓著(或許永遠)不幫你送件,所以急的話就要塞錢,或像是走後門可優先處理,這就是流程產生的貪污空間。 另外一種是規則裡有太多彈性,例如原本不可以的事情,幫你寫報告、送簽呈又變成可以了,或者是你明明就要被罰,但是給了錢,對方就裝作沒這回事(像是交通警察)這樣就產生了貪污的空間。
明擺著貪,還是扭扭捏捏地貪
菲律賓、印尼等等國家的官員,很多都是明擺著貪,他們彷彿像是政府規定一樣,直接告訴你一個價碼。
我朋友想在印尼發展某種電子產品,海關官員直接槓著第一批貨,告知若給五萬美金,那麼未來類似產品進口都不會有任何問題。五萬美金,這聽起來好像小數目一樣,隨便就擺在談判桌上了,而且就算給了錢,也不知道這個官員會不會繼續在同一單位服務。(我有另一個朋友笑說:其實你別擔心,態度這麼囂張,代表未來十年可能他都會穩穩地坐在位置上,因為他一定有靠山啊)(點個菸,聽聽就好)
泰國、越南和馬來西亞的官員,算是扭扭捏捏地貪,因為他們的廉政單位還有一點點作用,有憑有據的告發,他們還是會受理的。所以他們來,一定要求在一個沒有CCTV監視器的地方,然後你就給他們一些咖啡錢或牛排錢,還要講個藉口,例如本來要請你們吃飯,但是我們執行長臨時有事不好意思啊,他們就會很高興地收下錢走人。
下一篇會講點實際貪污故事,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