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9/03/08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穿越時空走向你│淺談數位典藏產業

說到假日的休閒活動,到公園走走、去市區逛街、看一場電影是最常見的選項。在所有考慮項目中,「去博物館逛逛」會是你的選擇嗎?博物館可能給人遙遠疏離的感覺,放在玻璃櫥窗內的文物也可能令人難以親近。但想認識文物、接觸歷史,其實還有比博物館要方便許多的選擇──瀏覽數位典藏資料庫。
數位典藏在數位科技發達的如今,已成為人們接觸文物與文化的最佳管道之一。然而,文創廠商與典藏單位在進行數位典藏加值時,仍常遭遇種種障礙。

│時光機是數位典藏加值應用
數位典藏的加值,就是經過數位化處理的典藏資料作為素材,進行新的應用。比如故宮博物院發行的卡通「國寶總動員」、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與出版商蓋亞文化所發行的漫畫《CCC創作集》都是數位典藏加值的出色案例。
一次成功的數位典藏加值,除了需要典藏機構對文物的了解,還需要文創業者的靈感與創意。文創業者所具有的多元人才,也能補足典藏機構在數位影音應用、行動應用服務、網路服務、動畫遊戲等方面的不足。 可惜現今典藏單位沒有單一窗口處理素材的授權,業者進行加值應用時必須逐一取得授權,繁瑣的手續造成合作上的困難。而業者進行加值應用的動機,與典藏單位動機難有共識,也是一大障礙。 目前進行數位典藏加值應用仍以文創業者為主,公立典藏單位則會以招標的方式與業者合作。業者對數位典藏的價值創造策略與商業模式,相當值得關注。
Photo by kevin laminto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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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是文創業者
數位典藏產業領域與創意息息相關,從典藏單位提供素材給授權廠商,到業者以此素材為發想,製作成產品,最終呈現在消費者眼前,都需要創意的加持,使文物有典藏之外的價值。
業者的商業模式,隨核心資源的不同有許多差異。創立時間早、曾多次與藝術家或典藏單位合作並參與海內外拍賣會的業者,能以著作權與品牌聲譽成為長久經營的實力。若是較晚起步的業者,則可專注在打造品牌形象、培養說故事的能力,以吸引消費者,在設計能力與商品化能力上取得典藏單位的青睞。
典藏單位推廣文化的心態是數位典藏加值應用的起點,找到如何與業者的價值創造策略合作,以取得商業與文化教育上雙贏的平衡方法,則是數位典藏加值應用的目標。

│領隊是政府單位
數位典藏計畫及相關文創產品的發展往往來自政府的投入。政府有組織的規劃並開放屬於全民的珍貴文物,使文物得以成為數位典藏,最終以文創產品、教材等角色進入民眾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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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涉及數位典藏計畫的政府單位中,國科會(今科技部)不僅是第一個提出數位博物館計畫的單位,更是領導各級典藏單位進行數位化的主力軍。早在1998年國科會即主導「數位博物館專案計畫」,建立多元領域的數位博物館。並於1999年開啟「國家數位典藏數位化計畫」,將國內重要文物進行大規模的數位化。故宮博物院、國立歷史博物館、自然科學博物館等,皆於此計畫中開始將典藏品數位化,為日後的數位典藏應用與文創產品生產提供素材。

│數位典藏人才使旅程更豐富
在產業發展的因素中,除了政府與業者的投入,人才也是發展重心。具有專業知識的工作者可以有效加速產業的經濟價值,業者也發現專業人才是產業競爭力的關鍵。
數位典藏產業的流程,對跨領域的知識有大量需求。從著作權徵集的法律人才、數位化的科技人才、支援管理數位化資料的技術人才、到產品化的行銷與多媒體人才,所需的能力非常廣泛。 數位典藏產業的商品是數位典藏內容,這一特殊性質使得相關人才的培訓也特別注重跨領域的能力。相關的培訓課程,應在學生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基礎上,加入其他專業訓練,才能充分發揮數位典藏產業的潛力。

│來場說走就走的時空旅行
數位典藏在資訊時代並不罕見,更有甚者,數位典藏在資訊時代或許是大眾貼近文物的第一個管道。
如果「國寶總動員」可以讓你更加欣賞翠玉白菜上螽斯的栩栩如生,如果《CCC創作集》能使你接觸更多未知的臺灣文化,那就是數位典藏的意義所在。你與文物、與文化的更進一步,就是數位典藏所追尋的價值。

參考文獻
  1. 王美雅、陳筱廸、陳欽雨(2012)。數位典藏廠商價值創造策略與核心資源圖書資訊學刊,10(1),47-81。doi:10.6182/jlis.2012.10(1).047
  2. 陳香君、陳雪華(2004)。數位典藏產業人才培育需求之研究圖書資訊學刊,2(3/4),33-44。doi:10.6182/jlis.2005.2(3.4).033
  3. 陳雪華(2001)。臺灣地區數位化典藏與資源組織相關計畫之發展圖書資訊學刊,16,49-65。doi: 10.6182/jlis.2001.16.049
  4. 項潔、陳雪華、鄭惇方、魏雅惠(2004)。數位典藏加值應用之探討圖書資訊學刊,2(1),1-17。doi:10.6182/jlis.200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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