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性傾向的那些事】想與陳瑞光分享的事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希望妳一切順利,並和J結為良緣,台灣的多元成家法案快通過了,想必妳們偕手歸國時也能受到法律友善的對待。這一切都是發自我內心深處的企盼,希望自己關心的友人們,能夠個個平安順心,心想事成。

摯友 瑞光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台灣午後,德國早晨,在國際不再恐同日的這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保障相同性別之二人得以登記結婚。於是,同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無論性別為何,相愛的兩人都能夠結婚了。
  時間一轉眼就過了五年半,我幾乎已經忘記收到信當下的心情,只記得一些曖昧不明的時空線索:那是在南德小城一棟高聳的學生宿舍裡,初雪剛下抑或是即將降下,是我不在台灣度過的第一個冬天,而我與瑞光[1] 相熟也不過半年。
  昨天,台灣的同婚專法過了,一如往常我並不在歷史性的現場。早上五點爬起來看院會直播,正好看到國民黨立委繼續跳針,通篇發言毫無邏輯、抹黑造謠,害我整個血壓飆高,氣到想摔手機。幸好接著上台發言的是時代力量我男神黃國昌,以及黑死腔偶像林昶佐。
  黃國昌並未如想像中那樣砲火猛烈,一如他戰神的封號,不過依然有條有理地論述;而林昶佐則非常鏗鏘有力地釐清事實,並直指國民黨多位立委不明辨是非,隨著特定人士起舞,挑動、助長台灣社會的對立。
  因為這段演說實在太精彩,我想直接引述部分內容:
  我們今天為什麼會在這邊審婚姻平權的法案,這是因為大法官會議已經解釋說,在台灣我們必須要保障所有人結婚的權利,不分你的性傾向。

  還記得兩年多前,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也在立法院,當時是包括民法的版本、專法的版本都放在討論的桌上討論。到了今天,為什麼只剩下專法的版本,沒有一個民法的版本,就是因為遵守公投的結果。

  去年的公投結果,清清楚楚這個過程是什麼,一開始提案人,他提出來的案子是寫:「你是否同意婚姻應該限定在一男一女?」也就是說,你是不是同意要讓同性結婚?後來外界中選會有疑慮說,你這個寫得不清楚,你的意思到底是不准他們結婚,還是不准他們用民法結婚?

  後來提案人自己補充,他的意思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該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理由書裡面直接寫喔,本提案不排除以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的二人可以得到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清清楚楚是這個過程,這個是提案人自己寫的。

  即便提案人以及他們的團體在公投之後講了很多矛盾的話,但是我們回來看一下提案人的提案內容以及提案書,各位立法委員明明就知道。

  事實就是我們在這邊審婚姻平權的法案(專法),就是因為遵守公投,沒有人比我們還遵守公投。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開場白:「為什麼會有社會對抗?為什麼會有社會的衝突?為什麼會撕裂社會?就是因為有在座像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沈智慧委員,你明明知道不是這樣子,還跟著外面扭曲惡毒抹黑錯誤的資訊,在這邊起舞。」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甚至直接聲明,就算平權法案通過,票投國民黨,二〇二〇以後也要全部改回來。
  另一位認識的學長評論,那些國民黨的立委不是沒讀書,他們只是知道選民根本不在意憲法位階、不在意公投內容,只要立場對了,選票就手到擒來。事實究竟如何,他們都知道,他們只是刻意在操弄事實。這些人不是無知,只是邪惡。認知到這點,我忍不住打起顫來。
  我在想正義是什麼,邪惡是什麼?如果曲解事實只為了某些族群的利益,罔顧對社會造成的無可挽回的動盪與傷痕,這不是邪惡會是什麼?我一直覺得正義是非常抽象的概念,但如果正義是邪惡的反義詞,如果說我站在邪惡的對立面,那我是不是也在朝正義靠近?只是闡明事實,到底為什麼那麼困難?
  因為人總是傾向於選擇相信自己想相信的。所以我們每個人才會有固有的立場,因為這些是綜合我們成長過程裡的所有經驗總和,醞釀出來的屬於自己獨特的觀看、理解世界的方式。
  每個人都有立場,就連寫著這篇文章的我也是,而這些立場有時會蒙蔽我們的雙眼。我知道這不能怪誰,人的天性就是如此,所以我們才需要學習、需要對話,尤其在這個資訊爆炸又假新聞充斥的時代,我們要不斷地學習分辨真假,學習思考究竟孰是孰非。這很困難,我知道,但是很多時候我們所下的每一個政治決定,後續影響遠比我們想像中要來得大多了。
  也因此在同婚專法通過的當天,我從最初的亢奮,到後來的憂慮,一直到夜不成眠。瑞光這封信裡寫著,他總是擔憂得太多,以至於有時在一個夜晚裡清醒無數次。我突然很想念他,想念他還在的時候,我們會泡上一壺花茶,在月色皎潔下談論文學、哲學,還有發生在台灣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在想要是他還在,會怎麼想,又會怎麼應對這樣的社會現況。
  瑞光離世的時候也才僅僅二十五歲,但他是我認識的人當中最關心台灣政治社會現況的人,這樣的關心是完全實踐在行動上的。即使到很多年以後的今天,我都還不認為我所做的能及他所為的萬分之一,但我仍舊每天都努力透過自己的方式,想守護我們都如此愛著的台灣。
  當年,台灣的同婚還遙遙無期,而今雖然多元成家還未成為現實,同性戀卻已經能夠依法結婚,短短五年光陰,我想台灣確實仍舊在往前進,向著更成熟的民主成長。
  然而這樣的民主的確需要我們去守護,明年大選是關鍵。在那之前,也讓我們持續關注社會,不只同婚專法的後續發酵,還有更多需要關切的議題。民主雖然偶爾使人疲憊,但是也同時應允了我們如此重要的自由與權利。我們一起努力。

[1] 1988年-2014年9月15日,台大法研所公法組,於三一八學運中擔任翻譯組長。領導八十人團隊的外媒小組,翻譯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全天候即時發送英、日、德、法、荷、韓、葡萄牙、西班牙及阿拉伯文等國語言新聞稿、同步翻譯,並聯繫國外媒體採訪,爭取國際輿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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