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兩岸法律信箱:小三的逆襲?--談婚姻與配偶權

2024/01/1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聽眾來信

我記得臺灣在2020年5月的時候,大法官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的規定違憲,也就是通姦正式除罪化。臺灣大法官做出通姦除罪化的解釋,立刻在新聞媒體上引發軒然大波,許多人都在討論,外遇無罪以後,是否再也拿婚姻出軌者沒皮條。

當時,好像有人提到,這只是不用國家刑罰權去懲罰婚姻不忠,但外遇者仍有可能構成配偶權侵害而得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最近在新聞中看到有法官不承認配偶權,導致正宮吞敗的事件。到底法律上有沒有「配偶權」?難道背棄婚姻誓言的外遇者,都沒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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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重點

  1. 法官不承認配偶權,而駁回正宮告小三的配偶權侵害的損害賠償訴訟。在司法實務上常見嗎?
  2. 法律沒有明文「配偶權」這三個字。這個權利從哪裡來? 假如有配偶權,那配偶權的內容是什麼?
  3. 否定配偶權的判決,最早出現在2021年,這段超過半世紀的法律見解,竟然已經開始被下級法院挑戰,法院自己主動去思考配偶權是否存在。在司法實務上,理論上應該會受到判決前例的拘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轉折?
  4. 這跟「通姦除罪化」的大法官解釋有關嗎?是通姦除罪化的憲法解釋開啟的雪球效應嗎?
  5. 臺灣這幾年在婚姻或家庭法的變革上,司法實務上起了很多的變化,包括婚姻、家庭的組成(多元化)、通姦除罪化、唯一有責配偶不得離婚違憲等。
  6. 由司法實務的見解演變,可以看出婚姻的社會功能相對化,即傳統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白頭偕老」、「死亡把你我分離」開始接受挑戰以及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
  7. 婚姻的忠誠義務與其他基本權利衝突應如何調和?
  8. 當代民主國壓婚姻法制的主流發展趨勢,是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而婚姻所承載之社會功能則趨於相對化。但同樣的時空裡,我們看到中國反而沒有往這個主流走,反而是越來越走回頭。例如:在新一屆政治局中,習近平打破20年來的傳統,沒有任何女性政治局委員。專家表示,這顯示中共對提升婦女的政治地位沒有興趣、習近平為中國女性設立的目標上:結婚生子和照顧家庭。為什麼會有這種悖反的現象?
  9. 中國的公民權永遠不是「個人」的「自由權」,永遠要先服務一個「集體」的意志。 先有國家集體權利,才有談個人自由的可能。
  10. 歌曲推薦:蘇明淵「善良的歹人」。這首歌是蘇明淵贏得第31屆金曲獎最佳台語男歌手獎,而蘇明淵同時也是一名執業律師。在他執業過程中,他提到:最難處理的就是婚姻與家庭糾紛。離婚訴訟當事人常常遭遇許多不為外人道的心酸,因此,他將這種掙扎寫成「善良的歹人」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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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Player/programId/109/id/14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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