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亦絢在書中前言指出:我感到為少女而寫(但也並不排斥其他讀者),為性處境而寫,有其刻不容緩的急迫性。雖然張亦絢曾在新書講座上表示——只要心中有少女,就是少女。但我們就還是來界定看看,何謂少女?閱讀書中給出的線索,大概可以這樣列舉:1、因為年紀尚輕造成在「性」方面的知識不可能太過完備的情形,可能同時處於尚未明瞭自己被分派的性別語言(諸如珠寶、馬靴)的狀態;2、因為性器官的不外顯,先天上就較難發掘自己的性器,書中就指出,在月經來之前,陰道往往是處於「任務真空」的狀態。
書寫少女,是為了重新發現「性」。在對性的掌握尚不全面;還未清楚意識到性別差異的「前性別」時期,重新帶我們看見性的面目、性之力將如何形塑這些少女,如何形塑我們?書名「性意思史」可以這樣解釋——一個人一生中遇到帶有性的意思的一切事物。雖然書中說的是主角路易的性意思史,但也不免讓讀者也開始認真檢視起自己的性意思史。從這個方面來看,這本書就很實用地,有要大家好好參照自身經驗的功用。
我很喜歡張亦絢在書中的一段描述:『就是因為文化過份強調陰莖的必然性與中心性,讓陰莖變得不可及或不須及,結果即使對直得不得了的男人,也充滿誘惑——然而,當局面變成如此,真不知道,所謂「直得不得了」的男人,還存不存在。』看吧,誰能說自己不是少女呢?讓我們把少女打上「」,好好來看看,「少女」是如何作為我們的一部分。
《性意思史》由4篇小說:〈淫婦不是一天造成的〉、〈四十三層樓〉、〈性意思史〉、〈風流韻事〉組成。當中想要顛覆的東西不少,舉例來說〈四十三層樓〉中住在公寓43層的主述者「我(女性)」,某天房間遭人(外觀為男性)從窗戶闖入進駐,就此住下來。這人(無名者)一概不說話,只會點頭搖頭,背景一片空白。某天夜晚,無名者伸手探向「我」,尋求性愛。但「我」拒絕了,拒絕的原因是因為「我」意識到,接受的話是佔對方便宜,自己會成為性暴力的侵犯者。換句話說,可能成為性暴力加害者的是「我」,而不是入侵房間的無名者。在這個場景中,「我」擁有比對方更高的性資本,我是有「話語權」的。無名無聲之人無所依憑,只剩一副軀體,因此那尋求性愛的動作絕不是為了滿足自我,而是一種獻身,貢獻著自身最後僅存的所有。
又或者〈性意思史〉中的主角路易,小小年紀就憑著科學研究的精神,遊戲般自己動手做找到了G點,達到了「餵自己吃的糖與她飆飛的瀑布」的性高潮,彼時路易尚不能想像,這件事可以跟男生一起做,或是可以2個女生一起做。在性的體驗與知識的獲得上,路易的路徑跟多數人不同。在性的某一方面,路易超速了,並不是說這樣不好,而是,原來可以這樣飆。
這是一本關於「性」的方方面面,曖昧邊界的小說。也是一本告訴我們在「性」及其他事情上,永遠有「我」以及「非我」的空間在,永遠要有這樣的認知,不要再對誰誰誰露出「我不懂你」的表情,不懂要謙虛,甚至應該慚愧,這是平等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