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5|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社福機構要擺脫「慣老闆」的標籤,何妨大方公布員工薪資結構?

社工勞動條件的低落不是啥新聞,加上這一兩年社福機構的回捐陋規屢起爭議,已經從社工社福界茶壺內的風暴,蔓延公眾輿論關注的議題。我之前在某社福政策倡議團體工作時,常聽聞不少機構的負責人、高階主管喊冤,覺得他們是無端被波及,自己既沒有回捐這樣的人事陋習,也沒有少給員工待遇,卻莫名其妙被扣上「慣老闆」的標籤。社福領域不時傳出這樣的消息,也會影響實質年輕的社工新血投入的動機。
社工勞動條件要提昇,對於沒有種種人事陋習的民間社福組織,若要自清,可以考慮大方的公布自己的薪資結構。把自己一個工作人員薪資是多少,從高層主管到基層員工,一個月薪水到底多少,上網公告周知,讓社會大眾知道機構的勞動條件如何,至於這樣的待遇是好是壞,就交給輿論去公評。
社福團體也可藉此自清,宣示沒有壓低薪資,有給予適足的待遇。另一方面,這也是一種責信的展現,如同公布財務報表,以及捐款徵信一樣,台灣許多民眾最擔心捐款被機構「抽成」,但社福推動的主體是人,不可能沒有人事支出,而主動揭露薪資水準,能表示社福機構並沒有養肥貓,有妥善運用社會資源。
這樣子說絕非天馬行空,現在台灣的上市公司,按證交所今年開始的新規定,就必須公告「非主管職全時員工薪資」,並且在證交所網站上揭露。上市公司多半組織龐大,部門眾多,職種複雜,尚可揭露薪資結構,人力結構相對單純的社福團體,沒有理由做不到。
又以香港為例,他們的社福機構和台灣狀況類似,許多民間單位財務上相當倚賴政府補助,而香港社會福利署規定,每年「獲政府資助1000萬元(港幣)以上,或資助額佔其營運收入逾一半的非政府機構」,須每年提交「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列出機構該3層職員的人數、職級、薪酬和津貼等資料。然後,香港社會福利署會公告主要的非政府機構薪酬檢討報告。今年四月香港社會福利署公布相關訊息後,有部份機構的最高管理層薪資和基層員工差距過大,遭質疑有肥貓的弊端,還引起香港社工團體的抗議
台灣的社政單位也可嘗試上述香港的作法,對於每年接受政府委託一定金額以上的民間團體,要求其強制公開薪資結構,這比起現在為了要核銷人事費,而要提供薪資單、簽領單、存摺影本、扣繳憑單、轉存證明.....等文件,讓負責核銷的員工為了湊齊各種文件而疲於奔命,還更能有效顯示民間團體的責信,一旦又有回捐或苛扣薪資事件發生,只要員工拿出實得薪資短少於機構聲稱給薪的證明,而受補助的單位又沒辦法提出合理解釋,馬上能認定違法。
而如果有一天台灣的社福團體都能揭露薪資結構,也讓想踏入這個行業的人,可以掌握勞動條件的基本資訊,在就業時可以多一些選擇的標準,到底這個領域血汗不血汗?勞動條件如何,一目瞭然,省去許多不必要的冤枉路。
但是要如何揭露?揭露到什麼程度,可能仍需審慎拿捏。具體公布個別主管或員工,一個月拿到多少錢,有實務上的困難,也可能有洩露個資的問題。但至少可以揭露「薪資結構」,很多人力結構單純的社福團體,大多有一張經過理監事會審查通過的薪資級距表,上面載明不同職級、年資的薪資基準,有的是寫金額,有的則類似公務員的「俸點」概念。能揭露這樣的訊息,其實已足以讓外界約略掌握一個組織的薪資結構如何。
當然,有人一定會質疑公告是一回事,實際上員工未必真的都有拿到,可能也抑制不了回捐。但揭露等於是承諾,向社會也向員工承諾勞動條件,如果之後員工沒有拿到,或者落差太大,當爭議產生時,至少可讓社政、勞政單位和輿論瞭解差距究竟有多少,員工到底被剝削到什麼程度。這也是讓機構有自我要求的空間,既然承諾過,就不要輕易毀約,否則導致更嚴重的形象傷害,得不償失。
另外,還有人擔任薪資結構公開之後,會引來查稅等無端紛擾,但社工多半是薪資階級,所得稅根本逃不掉,而且收入也有限,很多扣掉各種稅法上的扣除額之後,要再繳交的稅金也所剩無幾。因此,這樣的困擾想必是不大的。
建議想要讓社福工作一掃血汗、過勞形象的機構或領導者,勇於公開薪資結構,至少一些中小型組織,員工數不多,職級單純者,可以開始作起,大型機構則至少可以先公開高階主管的部份,譬如說執行長、總幹事、秘書長等。總而言之,社福界要擺脫低薪過勞的刻版印象,鼓勵更多新血投入,除了提昇待遇,更重要的,是要證明真的有提昇勞動條件,揭露薪資結構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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