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9|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天猶未光: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

  繼上一篇〈天猶未光: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再來是我開始關心一些社會議題的始末。說也奇妙,轉折點一樣是在大學、還信仰神壇上的國民黨的時候。想想或許是因為人在臺北,離了家更容易接觸到同溫層外的資訊(嗯對我很宅),而當時Facebook亦在臺灣興起的緣故,意外地成為轉變的契機。
  當然,我並不是剛關注社會議題就直接走上街頭,對保守的國民黨信者來說這太激進了(?),那個時候參與社會運動的也只有一小撮人,我比較像是半信半疑地在觀望著前因後果和事情的發展進度條,哪一方是真的?哪一方是假的?或是真假參半?那要如何判斷?有何依據?……這些都是我想知道的,做為一個剛開始「密切關注」社會議題的新手,吸收資訊並且以自己的看法衡量議題,思考為何有人覺得應該支持,為何有些人則否,而我自己又是怎麼想的。
白玫瑰運動(2010/09/25)
白玫瑰運動(2010/09/25)
  人見到違背公義,或是跟自身價值觀不同的事,直覺性地會感到反彈,但若不深究細節,很容易就被牽著鼻子走而不自知,其中的轉變相當幽微,實難言述。
  回頭來看,那段時間臺灣社會異常動盪,531大遊行、野草莓、大埔強拆、反核四、白玫瑰、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反媒體壟斷、洪仲丘(以上皆未排序)……直到做為新肝者登入社會Online,抗爭依然非常多,即便親身參與過其中幾次遊行,我依然沒有把這些事情跟政治和歷史做直觀的連結,原因或許出在對歷史的無知,認為這些失能的反應純屬政府單位治下公務員的無能。(鬼打牆一樣)(公務員:)
  以關廠工人事件為界,原先因為政府不公不義產生的憤慨,在我透過新聞、影片得悉群眾對於抗爭者的態度以後,轉變成某種對體制和社會潛規則的恨意,我開始想知道為什麼有些事情被視作理所當然,有些人就得因此犧牲,為什麼犯錯的人不必被懲罰,承擔苦楚的人卻要受責罵,而群眾明知有人受苦仍能一無所知甚至覺得與己無關、置身事外。   可能我也曾經一無所知地冷眼旁觀別人的痛苦。這個自覺促使我調整視野及思維,日後更多地考量個體的層面,而不只是用個人的行為將某群體一概而論,或以單一行為去評斷一個人的價值。
  我關注的焦點漸漸從「公義」轉移到「平等」上(不是齊頭式的那種),在特定場合或場域中,兩者之間的差別也許不大,對我個人來說卻非常關鍵,不僅將各領域的界線模糊,也讓我在言行上更加小心,不要流於發洩情緒,真正看到需要幫助的人。
  另外,遊行一度讓我懷疑這種嘉年華式的參與真的有意義嗎?   喊口號、看表演/聽音樂、聽台上的人講話,作用是什麼?後來明白,這樣的線下活動為的是「集結眾人以傳達意志」,簡單的說就是送人頭(?),以人數「和平理性的」對相關單位、公務人員(甚或整個社會)施壓,讓他們必須重視這份意見的存在,僅此而已。   比起隨時可能需要背負刑事責任的衝組,此類溫和派的作法容易為人接受,在社群網站的推波助瀾下,也突破同溫層、有效拓展了社會運動的規模,我自己就是這樣慢慢接觸社會運動的。
  事後諸葛地說,這無疑彰顯社會逐漸往多元、開放的一面傾斜,畢竟爭執是為了溝通、衝突是想要破開僵局,進而帶來變革,而光就從那些看似「撕裂社會」的縫隙中,傾瀉在每一個願意理解的人身上。
(吐比康踢扭)

  開始關心社會議題的段落就寫到這,下一次會寫關鍵中的關鍵,也就是318,請將內容單純的視作個人意見抒發,民主社會意見不同的情況在所多有,有勞各位尊重友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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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沒有什麼擅長的事情,所有你看到的都是虛擲光陰,包括我那顆大齡中二憤世嫉俗的心。 頭像由羊人(plurk@shipherd2010)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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