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4|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得來不易的農民資格

2015年10月,我們好不容易賣掉台北的公寓,拿到部分屋款,在台東長濱買下一塊農地。
兩個月後,我們一家六口跟著一大一小的搬家卡車,正式移居台東長濱,開始朝蓋農舍、住在農地上自耕自食的目標前進。
蓋房子對我們來說,是一件比登天還難的事,因為我們完全不懂。但是時勢所逼,不得不開始學習。
搬來的第一年,光是適應新生活,就花了很長的時間。當時,代書有提醒我們,興建農舍之前,需要取得農民資格。但是,就在我們購地的那年,縣政府開始從嚴認定農民資格,不但要具備農保,還要有實際生產和銷售的憑證。更難的是,還規定連續兩年,每分地每年必須銷售至少三萬元的農產品,所以我們的三分地,一年必須銷售至少九萬元的農產品,兩年就是十八萬。
這真是不小的打擊,我們兩個農事新手,帶著四個尚年幼的孩子,一要適應新生活,二要設法賺錢養家,三要給四個孩子在家自學,現在又多了一項艱難的任務--拼如此高額的產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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