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是 Uber 非常多災多難的一年,而且大部分都發生在年底的最近三個月。9月11號,加州參議院表決通過了一項令 Uber 寢食難安的法案,同時州長也立即簽字頒佈,2020年 1 月 1 日即將生效。這項法案將把加州所有的網路駕駛正式「升格為員工」。
駕駛即將升格為員工
Uber 駕駛是自僱還是員工?這聽起來像是專業問題,但是如果換個方式問,答案就會立刻浮上枱面。
如果我家裡的水龍頭壞了需要找人修,毫無疑問他不會就這樣變成我的員工,他只能算是自僱零工(獨立工作者),這應該是普遍的共識。
加州勞工法對這項共識規定得非常清楚。以修水龍頭為例,要符合「自僱」的定義,必須同時滿足下面
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 我不能控制他的作為和收費。
- 修水龍頭不能是我藉以營利的商業行為。
- 他有獨立的決策權決定要不要做,也有充分的權力及自由去接其他案子。
再把問題拉回主題,你會發現答案非常明顯,Uber 的問題也跟著變大了。Uber 駕駛只「部分符合」最後一項規定,前面兩樣明顯都不合格。
所以依照加州法律,Uber 駕駛算是員工而不是自僱。
首先,Uber 駕駛要加入前,人、車都必須經過審核,加入後又必須遵從 Uber 所有規定,收費標準也完全由Uber制定。至於第二項就更不用講了:Uber 的商業模式就是大眾運輸,那是它存在的唯一原因。如果僱來的零工不能從事大眾運輸業,那這場戲根本就唱不下去了。
甚至第三項,Uber 駕駛的權力與自由也是有限的──乘客叫車的時候,駕駛並不知道目的地。Uber 把地址隱藏起來,要接單後才看得到。所以駕駛接單的決策權其實已經被 Uber 閹割了。
其實這項法律早就存在,只是過去沒有零工式經濟攪局,所以一直沒有認真去執行。去年4月加州最高法院已首先發難,
判定零工經濟工作者算是員工。但是法院沒有立法權,對於 Uber 並沒有造成立即的影響。
今年7月10號加州州議會終於無異議通過,網路經濟體制下的工作者,必須以零工法(
California Assembly Bill 5)界定。九月初法案在加州參議院通過,緊接著州長立即簽署隔年生效。現在加州現有的 20 萬 Uber 駕駛在 1 月 1 日就要從自僱變成Uber 員工了。
但這只是州法一廂情願,Uber 根本不同意這項法律。
Uber 在今年 7 月提案通過的前一天,曾經以每人$25 ~ $100美元不等的代價,招集駕駛到州議會門口抗議,
反對由零工變員工。結果這一關沒擋住,之後又動員同業,以九千萬美元的代價,僱請龐大的律師團阻擋提案進入表決。但這一關也以失敗告終。
為什麼 Uber 這麼怕駕駛變員工 ?
雇主對員工的基本責任有多少?
零工與員工最大的區別是,員工必須受到勞基法保障──這包括最低工資保護,夜間及周末、假日加倍計薪,所有車輛保險、損耗、油費與維修都必須由公司提供,外加休假、健保、福利等等。此外最重要的是,失業還可以領六個月的失業救濟⋯⋯這一切當然都來自雇主的口袋。
自僱就必須自付天價的的健保費
美國沒有全民健保,自僱必須自己買健保。生活在台灣的我們很難想像自己買健保的代價──年初有一位朋友被裁員,一家四口立即淪入沒有保險的窘境。他選擇自費延續公司提供的保險,結果一個月的保費是2500美金。這已經快可以媲美矽谷的房租了。在矽谷大家都在談房價,但很少有人談健保,那是因為只有沒有工作的人才知道它的可怕。健保的昂貴是全國性的,並不只限於矽谷。
可想而知,很多自僱工根本買不起健保。從 2017年起,沒有健保每年要罰款,這些人就寧可每年繳罰款,而過著不敢生病、不能出意外的日子。更可想而知,那些駕駛都迫不急待想要升格為有健保福利的員工。
若所有駕駛都升級,營運成本將增加三成
反過來推想,如果駕駛升格成員工,等於平均加薪將近七成──這還不包括夜間及周末假日加重計薪。此外還要加上健保、休假、福利以及失業救濟等額外開銷⋯⋯這會帶給 Uber 多大的財政災難?當初廉價搶進市場消滅計程車的時候,這些成本並沒有算計在內。難怪現在 Uber 要拚死阻擋。
加州的法令一向有帶頭作用,後面已經排隊等待修法的有:紐澤西州、紐約州、奧勒岡州、科羅拉多州、瑞士和英國。如果擋不住加州,後面就會兵敗如山倒。Uber 全球營收最高的三大都會區──紐約、洛杉磯和舊金山,兩個已經淪陷。未來幾年世界各國會紛紛出現骨牌效應。
如果未來 Uber 必須被迫把全球三百萬駕駛都歸類為員工,營運成本最少會提高三成。三百萬員工超級大僱主的光環他們絕對擔待不起。
這只是2019年 Uber 眾多災難的其中一項。
年虧50億的公司,未來能回收嗎?
Uber 2018年虧了37 億,2019也是季季重虧 : Q1 虧10億,Q2 虧52億(營運虧損13億,外加股票補貼39億),Q3 虧13億。照這種速度,Uber 一年的總虧損額將在50億美元以上。
傳統上「企業的唯一責任就是獲利」的認知,對 Uber 這種怪咖已經不再適用。
Uber 敢肆無忌憚地虧損,是因為賺錢根本不是他們現階段目的。他們看中的是下一階段的自駕車,現在只是過渡時期。未來要走入自駕領域,最重要的就是 AI 研發背後,需要深入每一個觸角的資料。
Uber 正以每年 2.5億的經費投入自駕車研發。現在全球三百萬的 Uber 駕駛也就順理成章成了收集資料的工具。
他們有龐大的資料,也許他們打的算盤是咬牙撐著,等待自駕車市場打開那一天。
但現在,那一天好像也等不到了。
撞得滿頭包的自駕車戰場
今年八月,一名從 Google 子公司
Waymo 加入 Uber 的自駕車研發主力戰將,被聯邦法院以商業間諜罪起訴。他於 Uber 開發自駕車早期,從 Google 偷了一萬四千份機密文件投靠 Uber。現在他
被控33項罪名,如果定罪,他將被判處10年徒刑。這只是對他個人的起訴。
至於公司層級,Uber 已經在庭外和解,陪了 Google 二億四千萬,並且開放原始碼給第三方公証查驗──經過一年多的查驗,報告也於
不久前公布:Uber 核心技術的確侵犯到 Google 智慧財產權。所以他們花了錢並沒有消災。
現在 Uber面臨兩個選擇:
一是從頭來過、全部重新開發。但這條路可能迫使他們放棄自駕車市場。自駕車開發這條路他們已經走了這麼多年,而現在必須一筆勾銷從零開始。那個代價與風險實在太大了。
二是保持既有系統,但是付 Google 權利金。這也表示未來 Uber 將完全被 Google綁架。基本上他們是向 Google 租用軟體。嘲諷的是,正在積極研發「自駕計程車」的 Waymo 也正是 Uber 未來的競爭對手。這無異是終生租用敵人的智慧財產權。
這兩個選項對他們的未來都是殺手。可是在自駕車市場上,他們還有另一個嚴重的問題。
有嚴重瑕疵的自動駕駛系統
在設計上已經算是全盤失敗
今年十一月十九號,美國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發布了 Uber 自駕車於 2018 年在亞利桑那州撞死行人的
調查報告。這份四百頁報告的結論是:Uber 自駕車在設計上有嚴重瑕疵。當時有一個行人推著單車穿越馬路,那裡並沒有行人穿越道,也不是路口。
自駕系統雖然偵查到「有東西」穿越馬路,卻完全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因為一切出乎意料之外,系統無法辨識。在自駕系統裡,偵查容易,辨識困難,採取決策更困難,但可說是最重要的。設計專家評論說 Uber 犯了這樣令人費解的錯誤,在設計上已經算是全盤失敗。
拋開這次意外不談,Uber 自駕車在官方記錄上,已經出過超過30次的車禍。
事件發生之後,Uber 在亞利桑那州的測試執照立刻被吊銷,在加州的測試執照也不再更新。Uber也立即宣佈停止測試。未來就算能夠解決困難,在自駕車領域上 Uber 已經落後競爭對手。
以目前 Uber 自駕車系統的成熟度,要想徹底進入全自駕模式至少還要5~7年。以現今虧損的速度推估,他們可能還要再虧 300 億美金,才能熬到看見曙光。
以後全自駕經營回賺的錢要回頭補這個大洞,還不知道要多少年才填得平。這個計算還沒有考慮前述零工變員工的變數。所以 Uber 自駕車的算盤打得太大也太早了,我相信這家公司要真的賺錢,是遙遙無期。
股票跌慘、裁員與出走,乘客安全問題曝光
搭乘 Uber 也許並不像你想的那麼安全
Uber 今年 5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到現在股價已經跌了34%;今年 Uber 一共裁了一千兩百人,高階主管有三人離職,董事會也有三人辭職⋯⋯當這些紛紛擾擾不斷的時候,在2019年即將結束前,Uber 又首次對外公開內部一項調查結果:
這裡講的不是性騷擾,而是性攻擊和強暴。這些很多是 Uber 私下賠錢了事,沒有上媒體版面,否則社會早就有所聽聞。
這還只是美國,如果是全球,數字可能會更驚人。當然 Uber 也表示平台這麼大,自然會有不法之徒,同樣的惡棍在學校和公司都可能碰到。這些脫罪的話很公平,但對企業形象是一點幫助也沒有。社會要聽的不是 Uber 有多無辜,而是如何解決問題。結論是,Uber 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安全。
Uber 提出的後續改進策略是:考慮在車內裝設麥克風和攝影機監視駕駛人行為(這牽涉到非常嚴重的隱私問題,法律上不可能通過,也讓人懷疑這只是假裝有誠意解決的說詞);在App上加設緊急求救按鈕;與同業分享駕駛黑名單⋯⋯言下之意是,過去他們並沒有把黑名單傳給同業(以致這些人可以換一家公司繼續為惡)。過去不分享的原因莫非是怕事件曝光。
我想聽,但沒有聽到的是:Uber 應該拿出一點研發經費去「防範犯罪」。
矽谷的大科技公司多半有專門防範網路犯罪的團隊。但 Uber 顯然沒有,而且未來好像也不打算有。他們有這麼龐大的資料和人才,做這件事應該不難。緊急求救按鈕不嫌太被動、也太落伍了嗎 ?
2020年,雪球只會越滾越大
當然加州會通過零工法,也是為了自身利益。這麼一來州政府一年可以增加 80 億稅收,而且這一竿子也打翻了很多中小企業。但法令已經通過,也勢在必行。現在可以說馬上,Uber 在加州的 20 萬名駕駛,依法就要升格成為正式員工了。
當然也有部分駕駛憂慮,未來會失去彈性工作的自由。Uber 就這點一直見縫插針,恐嚇駕駛一旦成為員工之後,就必須接受排班,而且可能被裁員。但加州勞工局也立即打臉。法律並沒有規定員工不可以彈性或縮時工作,這一切都是 Uber 自創內規來恐嚇員工。
Uber 並没有死心,打算繼續抗爭。他們和 Lyft 已醞釀在2020年大選推出公投,把網路駕駛定位為「網工」(networker)而不算員工──這是他們自創的名詞,目的是想讓自雇工再借殼上市。但要把法案推入公投並不容易,即使提案上了選票,買不買單還得看加州全體公民的意願。從加州公民的角度來看,Uber 的困難並不是我的問題,可是政府每年多收 80億,對全加州都有好處。
Uber 表示:我們不管這項新的法令
不理會法令是Uber的專長,打官司是它的副業
眼看著關鍵的 1 月 1 日就要到了,Uber 竟然公開表示,他們將
不理會這項法令。看看 Uber 過去一貫藐視法律的強悍作風,這個決定並不令人驚訝。他們的壯大就是建於「不理會法令」的基礎之上,那是 Uber 的專長。跟全球地方政府打官司是他們的副業。
升級成員工這件事,加州只是個開始,以後其他地區會陸續跟上,這個雪球只會越滾越大。這是一場打不完的仗。此外 Uber 自駕車的問題也才開始而已。這條路漫長而顛簸,要賺錢是遙遙無期。
2019 是 Uber 多災多難的一年,2020年可能也好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