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柏村過世後,面對是否應該頒予褒揚令的提議,蔡英文總統以「理所當然」四字回覆,但即使是以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認定郝柏村對中華民國有功,這問題都沒有蔡總統說得這麼「理所當然」。
褒揚令不只是表彰一個人對特定政權有功,而是應該表彰這個人的作為,符合這片土地上多數人民的共同期待,可以成為我們未來效法的榜樣。
如果民主、自由、人權是我們的共同價值,那我們要談的就不該僅止於他對國民黨或是對中華民國有沒有功,而是他當年的作為,有沒有違反我們希望守護的價值?例如作為軍方領袖,他是否為了個人權力而反對台灣走向民主化?是否曾積極參與或協助過政府迫害人權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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