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很熱,腦袋就要斷線,本來要寫的東西不知道到哪裡去,但我還是繼續寫。早上看朋友寫,他「會用鏡頭」了。他說他會用鏡頭,感覺有一種在「控制」別人的感覺,控制別人看到的畫面,控制要給人看到的,不給人看到的。他覺得他會控制於是他越來越擁有「自由」,越來越能透過技術來傳達自己想說的,越來越能成功地說出去;但同時他也覺得自己越來越狡猾,好像在控制別人看到的東西,控制別人看到的感覺。
我問了他一個問題:「會用鏡頭」跟「會用文字」,差別在哪裡?我問他,其實是自己想要想。他說會用鏡頭像是控制別人看到的畫面,我就想,那麼會用文字呢?會用文字是不是也控制了別人讀到的畫面?想到的東西?
但我又想他說的「控制」。他說的控制應該是,「我在這麼設計鏡頭的時候,我希望別人有怎樣怎樣的感覺。」這跟設計海報、設計廣告、設計書籍封面,好像很接近;都是有一個目的,然後想要透過某個設計與技巧去達到。那麼文字呢?我在用文字的時候,是有一個目的要去達到嗎?是想要透過某個設計與技巧去達到嗎?
我覺得我在寫的時候,並沒有去想什麼設計和技巧,也沒有明確的目的。唯一有的目的就是,我想要透過寫來想。也就是說,我的目的是我自己。寫到這裡我慢慢明白,如果這也是一種會用──我「會用文字」來表達我的想法,但我卻沒有因為自己的會用而有狡詐的感覺,那是因為我沒有想要控制別人的想法。別人如果因為我的書寫而有了什麼想法,那麼那是他的事。因為我並沒有做好設計,「我寫出怎樣怎樣的東西,別人讀到就會有怎樣怎樣的感覺」,我沒有做這樣的設計,沒有動機,也不覺得自己有那個能力。
但是「使用文字」這件事,難道沒有想要企圖影響別人的時候嗎?其實也是有。比如廣告文字就是一種設計,目的強烈的設計──「全家就是你家」、「麥當勞都是為你」,儘管全家不是我家,麥當勞也不都是為我,但這些廣告文字都企圖透過文字達到它賣東西目的。
所以使用文字有兩種目的嗎?一種是群眾導向?一種是作者導向?但似乎也不能這樣簡單區分,比如我現在寫的這篇,雖然是為了自己寫,但我還是會去想「別人能不能讀得懂?」所以我會注意句與句的關係、段落與段落的連結,簡單的來說就是文意是否清楚?那麼,可以清楚的表達文意,是不是一種「會用」?這當然是一種會用,但這種會用並沒有想要控制別人,只是希望能夠傳達清楚。
那麼電影呢?電影鏡頭呢?我不清楚朋友說的「會用鏡頭」是怎麼回事。我在想,在使用鏡頭時想的是什麼?是控制別人看到的畫面嗎?還是只是自己想要傳達的畫面?但這兩者不同嗎?自己看到的畫面不就是別人看到的畫面?但自己看到的感覺,一定就是別人看到的感覺嗎?
但電影確實是一種「對外」的東西,它確實是透過「畫面」在說故事,而且它就是要拍給「別人」看。說到「說故事」,我突然想到,那麼寫小說與寫散文有什麼不同?我剛剛才意識到──雖然小說的事件也可以是真實,但小說在寫的時候會去設計劇情,預估別人讀到時的感覺。劇本好像也是這樣,是嗎?但寫散文是不是沒在想這類的事,就只是把自己原原本本的寫出來?是這樣嗎?就像我現在正在寫我自己一樣?
最前面朋友說,當他發現他「會用」,他就越感到「自由」。這個我好像可以理解,就像會用語言和文字來表達一樣。當我不會用,有些東西我說不出來,或說得不好,我就覺得自己不自由。當一個小孩說話,從一個字一個字變成,一句話一句話;從原本胡亂拼湊字句試圖傳達,到越來越會用句子表達自己。
所以「會用」會不會是一種,能夠表達的自由?
但是「會用」有沒有可能,也侷限了自由?
「會用」之後以為用法就固定了,以為「只能這樣用」,於是侷限了自己「如何去用」的自由。「會用」之後就以為表達只能透過語言文字,可是語言文字如此有限,我們真的因此自由嗎?
想起一段從前寫的思考記錄──
文字的侷限與魔力
想用文字抓住某些感覺
有時一下子就抓住了
有時怎麼樣也抓不住
只能看著它的形狀不斷變化
但我在想的時候
我在寫的時候
我正在感覺它
接近它
雖然我無法將它的輪廓
完全的描繪出來
擺出來給大家看──
「你看,這就是我腦袋中看到的那個東西」
可是
在我想的時候
在我寫的時候
它的樣子就一遍一遍出現 它的樣子一遍一遍出現
我就一遍一遍的接近它
直到我越來越能夠抓住它
但也有可能永遠抓不住
而不管是抓住了還是沒有抓住
對正在寫的這個我來說
因為想要把想說的東西寫出來
我因此不斷地接近與認識
那個想要說的東西
不斷地接近與認識
那個想要說的東西
在這個過程中
我感受到文字的侷限
以及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