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完音樂創作的本質內容,我有一些延伸的內容,主要關於:音樂創作作為時代精神的藝術實踐,其與時代意識形態之連結以及品味個體化的現今創作喜好與時代之連結的關係,此文將著墨於我個人的想法與探討。
一、音樂創作作為時代精神的藝術實踐
與 時代精神意識形態之連結?
本書作者對於音樂創作的基本概念首先就將其視為時代精神的藝術實踐,但對「時代精神」此一詞彙,我是有些疑惑以及想像的空間。若是我們舉例一些音樂的種類,例如:戰後搖滾樂、九零年代的嘻哈音樂等等,我們的確可以說這些樂種確確實實的和時代背景有所連結,甚至直觀的是在表達這批音樂人對於社會的所思所感。例如美國搖滾樂的在當時闡述的反戰思想,又或是嘻哈音樂最原初時的黑幫精神,都可以稱作為時代精神的一部分。但究竟「時代精神」代表的是什麼,這個詞在書中並未多作解釋,也可以說在本書中偶爾對於概括性的名詞之解釋都略顯不足,時常會有較為模糊、不確信的情況。一個時代之中又有極為多種樣貌,牽涉到時代的感受與對時代的反應,也許我們也難以逃脫意識形態的控制,音樂在這樣的概念之下,似乎也落入了無法真正被聽眾理解的意識形態魔咒。而創作者所表達的作品,也揉合了意識形態的意涵,即使創作者希望藉由創作詮釋他人的經驗或是內心感受,永遠也會是帶著自己的內心經驗去感受的。這個部分在書中的說法是「窺探他人內心的同時時也形成自己的體驗」,似乎較為強調感受之後的經驗形成永遠還是帶有自身的成分,不過以意識形態的概念推展而言,似乎也通順?
二、品味個體化的現今,
音樂創作成品的喜好與時代之連結?
原先在思考的時候,我對於時代精神的疑惑其實也建立在對於當今樂曲種類多元又分化細緻的狀態之下,創作者的創作還是為被整個時代經驗而影響的產物嗎。但若是我們不執著於「時代」這個概念的代表性,似乎這樣的問題也隨即變得沒有意義了。但無可否認的是作為時代精神的藝術實踐這樣的意涵其實就是創作者的作品是一種社會與個人之間的互動與表現。而轉換疑惑點後,在此處我想提出的問題則是,同樣放眼現代音樂曲風多元、群眾分散的當代,「品味個體化」這樣較為新興的概念再次套用於此書的時代精神實踐時,是否還會成立呢?但這樣的問題也許進一步又牽涉回時代精神的定義問題,同樣是沒有解答的。但了解這個觀點之後我們確實可以對音樂聆賞有更多想像與思索的空間,對於音樂的感知可以加入時代、社會背景這樣的元素去理解,也同樣對音樂欣賞這件事有更加廣闊的可能性~
三、讀者回應:
「突破」也是建立在既有風格之上的創造嗎?
非常非常感謝有讀者對上一篇內容作了提問,提出的內容是「突破」是否為建立在既有風格之上的創造。對這個概念,若是著重於技巧的突破,在書中我記得作者有略為提及技巧的延伸與創作概念的延伸都賴於創作者的「想像力」。並且想像力是非常重要的關鍵因素,決定了作品的獨創性。在這個概念之下我認為突破的本質必須包含一定程度的獨創,也許是融合也或許是創新,但新穎的因素是不可或缺的。且通常突破的用法是立基於衝出某種僵化的固定型態,若是以這樣的概念去理解,我認為突破或許就必定是建立在既有風格之上,但可能不一定是創作者自己的風格,也可能是整個樂派整個樂種的既有風格~但是似乎又保留了被突破的原有風格的「時代精神」或是某類既有型態,不過以上回覆的想法是很開放的,若是有讀者有任何回應都很歡迎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