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大多數的投資人非常喜歡高配息。從金融理論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實屬一種反常現象(Anomaly)。原因是Merton Miller and Franco Modigliani在1961年的發表的著名研究“Dividend Policy, Growth, and the Valuation of Shares,”當中特別提出,公司的股利發放政策與股票報酬無關。此股利無關理論(Irrelevance of dividend)自從那時以來一直沒有受到挑戰。此外,還有諸多實證研究也支持此一理論,這就是為什麼諸多資產定價模型當中都沒有包含股息因子的原因。
Lawrence Harris, Samuel Hartzmark and David Solomon在2015年發表於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的著名研究“Juicing the Dividend Yield: Mutual Funds and the Demand for Dividends,”,發現有些共同基金會在公司要配息之前進行大量購買高殖利率股票,用來當作增加基金配息的一種手段。研究中作者所調查的基金,每年有超過7%的基金所支付的股息是其原持股部位的兩倍以上。作者稱這種行為為「榨汁(Juicing)」,屬於強迫讓基金產生高股息的手段。
作者觀察到,實際上有一些基金在宣傳他們的「榨汁」行為。Morningstar發現在2010年有七檔基金在其公開說明書當中,名面明確描述自己行使了這種「榨汁」的策略,非常令人震驚,更何況還有那些私下自己來沒有名面指出的呢?像是作者指出在2009年的First Trust Dividend and Income Fund (FAV),該基金所列出的收入資產比為19.3%,且基金的年周轉率超過2,000%。
不意外地,作者還發現有進行榨汁行為的共同基金會產生很高的交易成本(手續費佣金、買賣差價和市場衝擊成本),當然這些費用由投資人買單,所以榨汁對投資人來說是種非常昂貴的負擔,雖然領了高配息,卻嚴重增加基金的內扣費用,大幅拖垮投資績效。作者還發現,預期股息率超出1.38%的基金,有多出11%的基金周轉率(t-stat of 4.2)。預期股息率超出2%的基金,有多出17%的基金周轉率(t-stat of 4)。另外基金的榨汁行為還會增加每年的稅負成本,總共占基金資金規模的0.6%至1.5%。
“Investors who seek an income stream are better off creating it by selling fund shares than by investing in a fund that juices.”-投資人為了高配息而去投資那些進行榨汁的基金,倒不如自行賣出基金來產生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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榨汁基金吸引大量資金流入
儘管榨汁行為帶來諸多成本上的問題,並且對投資人相當不利,不過Harris, Hartzmark and Solomon還是發現了榨汁行為可以為基金帶來大量的資金流入,對基金規模擴張相當有利。和同類基金相比,有榨汁帶來超過1.38%超額配息率的基金,竟然可以為基金每年平均增加6.8%的資金流入,有榨汁帶來超過2%超額配息率的基金,竟然可以為基金每年平均增加12.2%的資金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