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幾年前的一次失戀經驗後,經過了二年多,我仍未能從失戀的傷痛中離開,在這個傾向快速、有效率的社會,復原速度如此緩慢,令我不知該如何是好?理智上,我分析了為什麼會發生?對我造成了什麼影響?但除了這些,似乎還有一些還沒碰觸、還未了解的地帶。 對於情緒,我並沒有太多的恐懼,但在情緒的表露上屬於比較外顯、激烈的,例如生氣的時候,會甩門、丟東西來表現,身邊的人相當排斥,並不接納這樣的反應,久而久之就習慣把情緒壓抑下來,然而我想走出傷痛,唯一的方式就是去「感受」那些積壓已久的情緒。 「感受」情緒不等於「表達」情緒,感受是一種內在體會;表達必須考慮環境和後果。若誤以為「感受」情緒等於「表達」情緒,很容易造成毫無顧忌的發泄。而未經完全感受的情緒,會被壓抑、否認、埋藏、轉移、逃避等,結果造成生命中的陰影部分。 情緒是在面對生活中的人、事、物,所產生的反應,情緒來自於我們自己,在身體裡可以感覺到它們,像我感覺到悲傷時,胸口覺得緊繃沉重,流淚的時候有時會感到灼熱,因為哭泣身體會顫抖,雙手會不自覺放在胸口上。當悲傷流瀉出去,身體不再揹著這些包袱,也騰出了空間讓復原可以緩慢進行。 如果我們不敢靠近情緒,就害怕感受情緒,將情緒與自己隔開來,也就失去了與自我和生命的連結。不願意經歷悲傷恐懼,也就無法經驗開心喜悅,因為與真實的自己切斷了聯繫。有了感受,我們才能體會情緒賦予每個人生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