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俱樂部的朋友大家好,今天由【原獨讀報 】為大家摘要上週要聞,同時不忘記向秋天倒數:距離秋分還有9天。
下圖是非洲的巴卡人 (Baka )主要分布在喀麥隆、剛果共和國、加彭和中非共和國等地,是森林裡的狩獵採集者,因為身材矮小,成年男性的平均身高約在 150-155 cm 左右,過去被外界蔑稱為俾格米人(Pygmies)。過去他們算是半遊牧民族,在森林內遷徙,但隨著中非洲森林被大肆砍伐,他們的遷徙也受到很大的壓迫,轉而定居在同一地點。
雖然居住在非洲大陸深處,但近年來我們時不時就在國際媒體上見到巴卡人的消息,而且內容堪稱千篇一律:保育思潮興起,各國設立的國家公園或保護區於是以保育之名驅趕森林內的巴卡人。2019 年,專門報導原住民族的線上新聞網《洲際吶喊》有文章探討〈
巴卡人不願當保育犧牲品 〉,2020 年英國《衛報》也報導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出資設立的生態警衛
在剛果森林內毆打巴卡人 的消息。最近這問題
又被提起 ,一方面因為狀況並無改善,再方面則因為這不是中非洲或巴卡人所獨有,而是全球原住民族共通的問題。
世界各地的原住民族都跟巴卡人一樣,不願意當保育的犧牲品,而今年首度有原住民代表以會員的身份參與國際自然保育大會(IUCN Congress),也將這樣的聲音帶入會議——英法等國為首的一些國家正力推全球性的擴大保育計畫,要在 2030 年之前將全球 30% 的空間劃為保育區,這直接威脅到原住民的生存。
以現在的保育主流來說,一片土地或水域被納入保育範圍,意味著人類活動在此受到限制甚至全然禁止,這當然也包括原住民的自給性維生活動(漁獵採集農耕等)。從原住民族的角度來看,這簡直就是侵犯人權,尤其因為活動受到限制(甚至被驅逐)的原住民並不是環境劣化的原因,卻無端成為保育的代價。
最近有一則關於國際自然保育大會的
報導 ,也以上面提到的中非巴卡人為例,此外另一個舉世聞名的例子就是南美洲的亞馬遜雨林。保育亞馬遜雨林可以說是當前全球的共識,但保育界的觀點將原住民和非法開發雨林者等同視之,將原本就已經瀕危的人群更加逼入絕境。
原住民親至國際自然保育大會發聲,正是基於這個無路可退的困境,但還是有不少人對原住民存疑,例如:
原住民人口只佔全球總人口的 4%,所宣稱的土地卻佔全球陸地總面積的 24%,這公平嗎? 這麼大面積的土地和水域的保育行動都要經過原住民的同意,這公平嗎? 如果讓原住民繼續存在於保育區內,如何能夠確保原住民不會濫用權利、濫行開發?
這些質疑當然都是墾殖殖民者角度的發問。墾殖殖民者不會自問掠奪強佔了多少原住民的土地,卻問被擠壓到邊緣地帶的原住民:「你憑什麼還佔有那 24% 的土地?」這樣的質問聽在原住民耳中,意思就是:「你那 24% 也應該屬於我才對。」
既然原住民族的現況是歷史不義的造物,「同意權」頂多只能算是權利的底線了(雖然許多原住民族還在為爭這底線而奮鬥),但多數人還是把公平與否建立在空間的大小/人口的多寡上,而不是建立在歷史事實和邏輯思考上。
至於原住民繼續生活在傳統領域可能會作出違法行為的顧慮,顯然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有違法的可能,如果以這為考慮的話,地表上就不該有人類的存在了。
那就更不用提一個更根本的觀點:從原住民的角度來看,國家的法律就和國家本身一樣,是被強加而不得不屈服的暴力存在。
有些原運者同意應該在原權和主流社會的價值之間求取平衡,但這並不是唯一的原運聲音。也有原運者認為主流社會應該自食惡果,原住民沒有必要替竭澤而漁的社會付出代價。這兩種意見乍看之下很不相同,其實相距並不很遠,因為
原住民的現況就是不斷在為主流社會付出代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