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八月中公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案,不僅放寬夫妻雙方都能同時請育嬰留停,
育嬰津貼可領六個月八成保險薪資外,也比照公務人員,祖父母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需求時,能提出留停申請。不過教團認為,新方案確實增加彈性,但育嬰津貼平均僅兩萬餘元,還是期待薪資補助提高,否則鼓勵效果有限。
過去,教育人員夫妻雙方僅能有一人請育嬰留停,根據教育部推估,去年約有兩千多人提出育嬰留停,其中超過九成是女性。考量性別平等,因此修法放寬,改為夫妻雙方都能同時提出留停,服務機構、學校不得拒絕。另也修法增列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需求時,得提出留職停薪申請。
此外由於學校留職停薪是以學期為單位,過去曾有老師申請留停,卻在寒暑假復工,開學後又再以相同事由申請留停,遭外界質疑「不工作也領薪」,引發爭議。教育部如今也修法要防有心人,若復職後又要請假,得經主管機關審認。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信務認為,過去確實曾聽聞有教師在開學前一天再度請長假,不僅影響課務安排,也影響代理教師聘期,造成教學不穩定,若加入教育主管機關把關,制度勢必能更完善。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這次增加主管機關核准或核備程序,是回應之前案例引發不良的社會觀感,但其實這樣的案例是少數,不該把原本學校審議核准責任,交由主管機關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