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討厭要清醒而澈底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張亦絢,木馬文化,2020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張亦絢,木馬文化,2020
 我也曾是「大人渴求」世界給我們更高深莫測、更睥睨一切──我也曾是那種「歪七扭八的小孩」。我說「歪七扭八」時,是充滿柔情與痛楚的:我明白,我了解──就算「歪七扭八」,本來也有權好好長大。
 有一種作家寫散文時是這樣:閱讀時你抓不太到字裡行間的破綻,大半時候同意得要命(好像不用心靈螢光筆逐句逐字塗抹就會死的那種要命);有不同意之時,還是能在字句辯證之中與其論述對話。能被稱為「作家中的作家」或「文青中的文青」意旨不在樹立一種模型,我在猜這種讚譽實質是上是對事物的本質了解澈底後再決定要繼續討厭或喜歡的真誠(且熱情、但不盲目;且成熟、但不世故),於是記憶援引著學說、歷史、考證的困難功夫。這份真誠有時說,有時不說,有時聽比說更好。這對擁有表達欲望的人來說是困難的,常常想在第一時間訴說那些厭惡與恨,但大半都是想都不想的厭惡與恨(包括愛也是)。
 以我來解還是會說討厭一事來自心理防衛機轉,但讀完了書發現其實並不全然是:討厭葉石濤、鄭清文是無意間去脈絡化的討厭,討厭楊翠是面對光榮感的不安壓力,討厭洪炎秋是不理解時代背景的糊塗討厭。討厭佛洛依德的兩難在於其對個案遭受性暴力的忽略不置,但卻又是一個嚴謹的學者。討厭之容易,來自於片面的觀看;討厭之不易,來自於對其深度認識。《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其實比較像探勘,檢視恨及其原因,有時是認知的怠惰或不及;有時是照見自己;有時,是不得不把這份討厭延續下去,弄清楚自己到底在討厭什麼,為什麼討厭。我們的討厭與喜愛並存,倒像是常態。
 寫討厭的事物如果停留在情緒層面,那就太淺了。書中一篇寫〈我討厭過「書法老師」〉提及小學曾被書法老師尋個由頭叫到老師辦公室卻被性騷擾,還意圖收編她,讓她在全校面前演講,用權力位階把侵犯與獎賞綁在一起,混淆小孩的價值觀。然而對於小孩來說,如何開口說出實情是困難的,畢竟社會位階和價值評判牢牢相縛,說出實話彷彿要突破這堅不可摧的牆,在當年,這對一個孩子而言這是太難的事。重訴此般有羞愧感的事情是不容易的,彷彿一場視角轉換練習。我想起一位心諮師為讓我藉由書寫拉遠個體與事件的距離,觀看自己如客體,反覆重寫的過程漸次理解事件已遠離,我當下能做的僅止於彌補,但這份彌補,有時卻產生強大的力量。或許這也是張亦絢在寫下此書時,那種書寫羞愧感的目的會許單單只是讓自己好受一點,不致壓抑而內傷,卻也讓他人有了「羞愧的出口」:
這當中有某種神聖,某個人以對的眼神或表情掀開了自己一下,妳就被醫治了。──有時醫治的對象,甚至不必是妳:任何人好了,妳也總分到一點那種「好」。
 羞愧如果沒有出口,會不會在心裡留置而扭曲變形?說回〈討厭佛洛伊德〉的文末留個尾聲,推薦了讀者讀佛洛伊德的〈論幽默〉:幽默讓人的超我與現實脫離關係,使人暫時自社會規範束縛中釋放。那麼,說出討厭與恨是不是就是在這個老在說愛、只能按喜歡的語境裡幽默釋放。又或者佛洛伊德在當時以性說心理可能也是件很幽默的事?當然,那有著許多爭議的佛洛伊德,其本人,可能也是一個令人充滿矛盾情緒的「幽默」。書中最讓我感到深刻的篇章還是那寫恨母親的事,母女關係零和解、零修復,恨在劃定界線,如同我自己後來寫的,恨是看見盲目的愛的無能。一樣叮嚀讀者一句,恨母親恨家庭,不是讓人把錯全部推到各種創傷上然後自己就卸責了,而是了解自己恨,然後「好好朝岸上走去」。不然對著親情愛情友情乃至人類再怎麼說愛,也是空泛的虛詞,難免讓人想罵一句:
 小恨怡情,而大恨要長,要有毅力,恨到澈底才通透,寫一篇恨的史詩,才有鋪陳與反轉。討厭的藝術不在懵懂抗拒,在理解與溝通,這叫真愛,因此最了解你的人,常常也是最恨你的人(燦笑)(??)
 印象中《小道消息》畫了一張圖,是她被老師問為什麼總在抄隔壁的作文,她答:因為他是我的聖維克多山。到了《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卻寫了好友抄她的作文,她自己出於一念慈悲,只是撕掉了自己寫好的部分,想來心裡一定是討厭的。不過換作我是張亦絢好友,我也想抄張的字字句句,那可是聖維克多山,搞不好我抄久了也會變成文字的塞尚(當然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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