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打這篇是看到黃豪平的
文章,我引用其中ㄧ句「我能孤獨,也能群聚,我不是喜歡一個人,我只是能一個人,但很多人好像不具備這種能力。」
當時心想:「恩,跟我的想法好像。是不是有寫過相關東西呀,不管是IG發文,或隨手紀錄在備忘錄。」不過翻了翻,還是找不到。也好,順便重新整理一次吧。
其實依舊是個怕生到不行的人,但很努力的在改進。要怎麼舉例?大概就是一直到高中,依舊不敢跟人問路的程度。而最近,更覺得自己不是個成熟的大人,還沒被真正的被社會撕裂,依舊被家庭、朋友保護著。
有點扯遠了。
不是妄想往臉上貼金,也有不那麼認同他的地方。例如羞恥,我不認為他說的這些話跟羞恥有關係。現在社會氛圍,至少我認為在台灣也並不真如他說的那樣會嘲笑單身,每個人都信仰愛情。那些他口中害怕一人出席的,可能純粹只是不喜歡一個人,或者說「不習慣一個人」罷了。
身旁的友人大多都知道我是個很愛團體活動的人,我非常健談,是資深鄉民,總是聒噪的在各種群組約聊天、吃飯、看電影,或者是旅行,也常常丟些早安長輩圖,在網路上跟人打屁聊天,就是希望有些人能有時間來互動。
一個人總是有些無聊的。
但與此同時也喜歡一個人的活動,不論是吃飯、看電影,或是旅行。一個人有一個人的美好與自由,不用考慮他人的喜好,不用配合彼此的時間,穿上鞋子就立馬出門。
目前我最愛獨自完成的事情,就是一個人背著相機,到處走走晃晃,上街拍照。
本身很享受這樣的興趣,也會時常邀約朋友,有空可以一起出門拍照。但有攝影興趣的友人相對少,這類漫無目的在街上走動且大多都會覺得枯燥乏味的活動,我也不願意勉強任何人參與。
還是好好保有自己的樂趣吧,沒有必要為了誰打破。
這兩個概念不衝突,不是非黑即白,也沒有誰高誰低。
你可以既孤獨又群聚,你可以與友人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也可以獨自欣賞一部電影,不是非得怎樣。如果你早已習慣一個人,不需要逼自己融入在群眾之中,而如果你就是習慣身旁有朋友、伴侶,也不需要去改變生活型態,珍惜那些總是總空陪你出門遛搭的人。
寫於2020年11月7日Mat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