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彼岸】后豐大橋案纏訟19年,消失的時間,誰能彌補呢?

在這漫長的訴訟時間裡,三個家庭破碎,一個生死離別,兩個家庭破碎,牢獄中家人離世,無法悼念,無法證明清白,只能接受,片名【彼岸】意旨為超脫生死,涅槃的境界...

消失的8年

一個案件,三個家庭破碎。
2002年冬夜,王淇政被女友約到后豐大橋談判,女友於期間墜橋身亡。檢察官因查無事證未起訴王淇政與洪世緯。在13個月後一卷翻供錄音帶出現,目擊證人推翻原先證詞,聲稱兩人將女子丟到橋下,因為這一捲錄音帶,王淇政和洪世緯被控犯了殺人罪。一審認定二人殺人罪成立,判處王淇政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12年6月有期徒刑,200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從此兩人在牢獄中待了8年。

我看到她離去,也看到父親離去,但我依然在這...
王政淇祭拜父親(源自:彼岸劇照)
王政淇祭拜父親(源自:彼岸劇照)
父親問我是不是我做的,如果是我做的,就算傾家蕩產,賣房賣地也要賠給人家,命也要賠給人家。
「但我真的沒有。」
在這期間,王淇政父親離開了,但兒子還是沒出來
洪世緯假釋後,談當時的心境。(源自:彼岸劇照)
「小兒子出生隔天我就離開了,如果她(洪世緯老婆)想跟我離婚,我會蓋給她,一個人看兩個孩子,我無法陪她...」

父親為什麼關在另一邊?
洪世緯在小兒子出生的隔天,就需要入監獄服刑,小兒子出生到長大都沒有父親在身邊,無法理解為什麼父親不在身邊,身邊大人說不要問,不要告訴別人,只能在固定時間去看在電話另一頭的父親...
孩子們到監獄探望在另一邊的爸爸(源自:彼岸)
「媽媽,為什麼爸爸會關在那裏?」 「因為爸爸晚上載朋友出去,在朋友到一個地方,結果爸爸發現兩個人在吵架,你會怎麼做?」 「我會離開!」
「然後你爸爸開車回來後,發現有人掉下去了,你會怎麼做?」 「我會打119,然後跳下去救人。」 「那你覺得爸爸做錯事被關嗎?」 「我知道了。」 「那以後遇到相同的事你要怎麼做呢?」 「我還是會下去救人。」
孩子們知道父親關在另一邊的原因了嗎?
當中經歷兩任總檢查警長提起非常上訴,均遭最高法院駁回,律師與檢察官多次申請再審,遭台中分院共11次駁回。

關鍵證詞起訴

一捲錄音帶,在案發13個月後,證人證詞改變
錄音帶逐字稿(源自:彼岸劇照)
「我確定看到他把那個女生丟下來。」 「兩個人一起丟,矮矮的先放手,高高的再放,一個抓手一個抓腳。」「矮個子抱住那個女生,高個子抬腳,把她丟下去。」 「經過這麼久,案子沒破,覺得良心不安,決定講出來。」 這一捲錄音帶,王淇政和洪世緯以殺人罪起訴

監察院報告7點疑慮
2012年8月監察院針對此案發表7點疑慮,應重啟調查包括:洪世緯⾃始堅稱案發時不在現場,但偵審階段,均未對此點詳加調查、以證⼈等曖昧證⾔依據,和⼀審現場勘驗證據所得⼼證,無論檢察官所⾏勘驗程序,均違反⼀般經驗法則..等。其中一點明確清楚指出: 臺灣⾼等法院臺中分院審理本案草率⾄極,全部引⽤第⼀審判決書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對於陳訴⼈有利之證據調查置之不理,顯採「有罪推定」,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背離公平法院之精神,顯有不當。(監察院調查報告)
事實是什麼,我們無法知道,但2012獨立的監察機構明確列出7大疑點,一直到2018年才再審呢?其中從監察機構提出的時間,到案件審理成立的時間,兩位被告者卻一直還是在監獄當中,繼續接受那監察機構判定需要重新調查的罪責?

剩下的是「信仰」

跑了無數間廟,問了無數次,得到的答案是「累世因果」,上一輩子欠她,這一輩子還她,下一輩子又是她還他,一世一世的互相欠著,還著上一世的債。
(源自:彼岸劇照)
「我只希望還完就好了。我累積功德,可以還完就好了。」
「這一世做我的孩子已經很可憐。還完了,不要在一直彼此拖累下去。」
王淇政母親說著自己孩子看著自己的女朋友在眼前消失了,不是自己孩子做的,卻依然要被關,無論有多少律師幫忙,多少證據,嘗試多少次申請,就是被法院駁回,孩子就是無法回來,人事盡到最後卻依然無法改變結果,反反覆覆懷著希望又被打擊,打擊後重新振作,結果卻無限循環。無法改變什麼,那就累積功德還債吧。
根據最新資訊,2021年12月30日兩人經由台中法院於更一審判無罪(后豐命案再更一審無罪)
【彼岸】 原文取自《頭陁寺碑文》:「彼岸者,引之於有,則高謝四流;推之於無,則俯弘六度。」。超脫生死,涅槃的境界為【彼岸】。
逝去的時間,無法理解,無法改變,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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