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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我們要一起搭乘時光機回到
歷史上的2022年4月7日。看看33年前的4月7日,臺灣發生了什麼重要的事?
1989年4月7日,為黨外運動雜誌撰寫文章,支持臺灣民主化的自由作家鄭南榕,因爲主張臺灣獨立,被政府認定「涉嫌叛亂」以及「分裂國土」,因此收到法院傳喚。
鄭南榕拒絕出庭,並且將自己關在自由時代雜誌社裡,直到警方向雜誌社發動攻堅行動。
鄭南榕為了守護自己的理念,在總編輯事點燃汽油自焚,以死明志,終年41歲。
鄭南榕事件影響深遠,許多支持民主制度的群眾稱他是「言論自由的殉道者」,後來,在2016年4月7日,行政院也將這天訂為「言論自由日」,紀念鄭南榕為自由犧牲的精神。
本集重點
- 鄭南榕的女兒鄭竹梅為何在30多年後才第一次鼓起勇氣看政府監控鄭南榕的檔案?
- 臺灣雖在1987年7月15日解嚴,但並非所有在戒嚴時期的法律都解禁鬆綁,檢視刑法第100條內亂罪及懲治叛亂條例。
- 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舊法刑法100條的內亂罪的構成要件?
- 鄭南榕先生辦報主張臺灣獨立,是否因此構成內亂罪?臺灣現當下的時空,同樣的行為,又是否構成內亂罪?
- 從鄭南榕事件看港版國安法的罪名不確定性問題。
- 到底何謂分裂國家?從大法官釋字第644號解釋談起。
- 好歌分享:濁水溪公社在2014年的創作《南榕的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