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的話,你就別勉強自己了。」
前幾天在回去的路上,我提出想吃某家店的便當。因為要繞一段路到另一個地方去買,老公有點累,所以我後來又說不然先回去,他可以把握時間休息一下,然後老公跟我說了這句話。
「勉強自己什麼?」我問。
「勉強自己不去得到。」老公說。
「你為何突然這麼說?」我又問。
「因為你如果真的想要,但當下無法滿足,就會變成執念,通常變成執念就會有更嚴重的後果。」全世界最了解我的老公下了這個結論,於是他決定繞點路去買那間店的便當,滿足我當下的「想」。
這大概是他無數次見證我可怕執念後的心得,然後他學會,其實當下就滿足我,別壓抑我的「想」,是最好的對應之策。反正對於我真正想要的,從來就沒人能阻攔我得到它。不管多久,使用多少方式,我一定會企圖達成那個目標,軟磨硬泡,千方百計。
但這並不是說我下了一個決定,就可以達成。我是個很容易虎頭蛇尾的人,所以常常決定要怎麼做,然後又半途而廢,這種事對我來說是家常便飯。對於「該做的事」,我常常三分鐘熱度,但對於我「真正想要的東西」,我會產生一種誰都阻攔不了我的驚人意志力。
我的一生,大概都被這樣的狀態決定著。
並非說我執念很深,不如說大多數事情我都無所謂,所以真正有所謂的那些東西就很有所謂。我必須「真正滿足自己」,才能獲得前進的動力。
但回過頭來說,誰不是呢?但凡是人,可能都會有這樣的需求,也都會需要「滿足自己」。可是有些問題是:到底怎樣做才能「滿足自己」?因為絕大多數人未必真正理解自己「想要」什麼,大多數只是「以為自己想要」,但得到也無法獲得真正的快樂,才發現「原來我想要的不是這個啊」~ 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的,因為絕大多數的我們都不夠了解自己。
但那也不能怪我們,因為在我們的教育中、成長過程中,「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想要什麼」,這些事從來不被重視。我們一路都在被教導著如何滿足別人的需求,而非滿足自己的。我們被隱形置入的好多觀念,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如何,過怎樣的生活才是好的,然後我們就以為那是我們的「想要」(比如說,賺很多錢,或功成名就之類的)。但這些外在價值,終究無法使我們得到滿足。
真正的滿足,必須來自自己的內在,滿足了我們內在價值的需求,我們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快樂。
比如說,對我而言,我最在意的其實是愛。我想要和我愛的人一起好好活著,而且能去做我愛的事。於是我可以在這個「想要」中挑選一些關鍵條件去完成它。包括:
我愛的人
我愛的事
好好活著
當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以此為出發,我就能真正滿足自己。
這一路絕對會充滿困境跟險阻,絕對不會容易就爽爽達標,但是,一旦真心想要,就不會輕易放棄,再多辛苦都願意承受。再痛苦、再疲憊,都願意義無反顧地,一路堅持下去。
因為,那是我真心想要的。
因為,這世上再沒有一件事,比用力去滿足自己真心想要更重要的事了。
Love has no other desire but to fulfill itself. (紀伯倫《先知》)
(愛除了滿足自己,沒有多餘的慾望)
我決定這樣活著,而我也知道,許多能獲得幸福的人,都是這樣活著的。
先明白自己真正的想要,然後,努力去滿足自己,透過每一個小小的滿足,累積起走向目標的,大大的力量。
所以,我好想參加自然文學營啊,我就該去。我好想去宜蘭生活啊,我就該去。當我能給自己幸福,我才有力量帶給更多人幸福。
別再壓抑自己了,我該在每個小小的時候大大的滿足自己,因為那是通往幸福的唯一路徑啊。而幸福,不就是我們活在這世間的最重要目標嗎?我們都是為了獲得幸福,而來到這個人間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