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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回不正利益,可以減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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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賄賂與不正或不法利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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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萬法之母,人從出生到死亡,每天一睜開眼睛,處處都用得到民法!學會正確的認識民法、使用民法,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做好事前規劃,培養法律風險預測的能力,那就跟著我們一起學習,我們將毫無保留的將所有相關知識都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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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制度是國家經由公權力的行使,而將原屬於他人的東西,歸為國家無償持有,踐行「任何人都不得保持犯罪所得」的理念。在2015年12月時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並於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經快五年的時間。而在新的沒收制度已脫離沒收是從刑的概念,認為沒收是獨立於刑罰與保安處分以外的法律效果
「時間」在法律領域中是個非常重要的觀念,由於某個狀態總是需要有結束、終結的一天,所以會有「時效」的觀念,督促在時效內將狀態確定下來,好進行下一階段。而談到刑法相關的「時效」,除了刑法規定中的「追訴權」、「行刑權」外,這邊要把刑事訴訟法中的「告訴權」時效一起拿來比較與討論。 壹、告訴權之時效
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依法得對其科以刑罰,然而如果其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仍對社會具有一定危險性,或是單以刑罰尚不足以消除行為人對於社會之危險性之情形,應如何處理? 本篇所要提到的「保安處分」,即係基於預防特殊危險性所為之處分,屬於對行為人社會危險性之預防措施,理論上並不具懲罰或非難性質,且
在服刑中的受刑人最期待的就是假釋出獄了,因為這代表著受刑人不需要將刑期完全服完就可以出監。在一般民眾對於假釋的想法,可能覺得既然犯罪,就應該把服刑完畢,如果放出來了,再犯罪怎麼辦,誰要負責。而問題點在於,犯罪過的人再犯率高嗎?對於受刑人的假釋的評估標準是什麼?很容易假釋出來嗎?可以保證假釋出來
通常在判決後,與被告關係最密切的,除了刑之宣告(也就是會被判多久?能不能易科罰金?若不能易科罰金,可否以其他易刑處分?等)外,就是「會不會被判緩刑?」了。由於在緩刑宣告後,不需要入監服刑、不需要繳罰金,可以照舊正常的生活,只要注意在緩刑期間內不要再故意犯罪(並受超過6月的有期徒刑宣告),基本上
大多犯罪者在被法院以判決做出刑的宣吿後,最關注的問題就是「能不能不要進去坐牢?」,在原本被宣告有期徒刑的案件能不能以繳罰金的方式來處理,又或者被宣告罰金刑的被告,由於身上沒有錢,能不能改以服社會勞動的方式來服刑等。而易刑處分也就是改變執行的方式,例如從有期徒刑或拘役改為罰金的易科罰金等,而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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