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天這本書《皮膚微生物群》在書籍介紹中就寫到相關的內容,害得我急切到在六月都還沒發行時就已經預購了!這本書從晚近歷史的角度切下去講人們對於「乾淨」這個想法的變化,從人們最早使用肥皂、沐浴乳、保養品到近期的微生物菌叢,研究的範圍涵蓋歷史、生物學、公衛學、社會學、商業科學、少量科普,英文書名「Clean: The New Science of Skin」貼切而吻合本書的主旨。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跟著書中的腳步,來思考什麼叫做「乾淨」吧?
怎樣叫做乾淨?怎樣叫做夠乾淨?
乾淨的概念
天生的機制
Val Curtis 是一名「厭惡學家 disgustologist」,專門研究人們厭惡什麼,她的研究結果發現人們普遍厭惡「污穢黏膩、滲流蜂擁之物」,而且這種厭惡不受性別、國家、人種所影響。舉例來說,人們聞到嘔吐物、糞便、死水的污臭,就會覺得不舒服敬而遠之。從演化的角度上來說,這項機制讓我們免於受到感染。
從《馬太福音》中用「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用來表示內在純潔勝過外在儀式,不知道為何之後被過度解讀,於是當時的聖經學者 Saint Jerome 規定:「凡是受過洗禮之人,便無需再洗澡了。」(反正我是認為世界上大部分宗教的經文都被過度解讀啦!曲解成對解釋者有利、他想表達的文本,順便一提 Saint Jerome 的版本就是當時教會喜歡的那種。)於是隨著羅馬帝國的沒落、輸水道與浴場被破壞,基督教佔上風讓歐洲中世紀成為了「不洗澡的一千年」。
隨著工業革命的發展,人們居住得更密集,空氣更差傳染病更容易橫生。於是從1850 年代起,公共衛生的領域受到重視。在《小大人的公衛素養課》曾經提過的防治霍亂的故事正是改變公共衛生的轉捩點。原本以為是由空氣傳播的霍亂,在 John Snow 的追查下,發現病源是來自一口井,此舉讓英國政府開始大力整治供水系統,由此去探查人們的接觸史與共同習慣以追查病毒途徑也成了流行病學的基礎。
直到 1883 年 Robert Koch 在顯微鏡下確實看到了引發霍亂的微生物後,才證明當時 John Snow 的推測正確。這些病源體微小而看不見、存在於我們的生活周遭,這套「菌源說」深植人心,也為日後所有都市規劃的衛生系統奠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