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3|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意義由我定義

    轉眼間我離開職場已經兩年,這兩年除了出過一本書之外,每天就是弄弄菜園打打電動處理雜務,沒做什麼所謂"有意義"的事情。這時候我的週遭親朋好友或是我自己,都會問一個問題,就是我這樣過日子人生有什麼意義?為什麼每天打混閒晃,不做一些其他有意義的事情?
    這問題困擾了我一陣子,最後我才想通一件事情,就是每件事情的定義是由我自己來定義,而不是別人來定義。別人認為有意義的事情,對我來說可能是沒意義的事。另外一件事情是否有意義,就看我自己是否能賦予這件事情一個意義。
    就像躺平主義,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不長進的行為,可是在躺平族的心裡,這是一件擺脫資本主義奴役的行為。躺平族賦予它一個意義,他們躺起來就自認為理所當然。
    我在2005年30歲的時候,就在思考中年危機的問題。那時候看到一本書叫做"種下200%的樂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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