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0|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有光

回首過去想法時,有時會笑自己的天真。 例如:
關於「人生是苦或樂?」的這個問題。
今年夏天之前,我始終樂觀認為:
人生當然快樂! 雖有酸苦,但終會迎向美好,人正是為享受生命的美好而來。
夏天尾聲時的幾次混亂,透過閱讀的梳理反思,終於體認:
人是生來受苦,並在苦之中更深刻的體悟生命意義,進而離苦得樂。
又例如:第一次讀弗洛姆《愛的藝術》時,感動並寫下:
當我們無所求、自發性的去愛人或這個世界時,我們所愛的人與世界也會回以愛,彼此都成為付出者…多麼美好的循環呀 !
當時滿心的美麗與希望,在兩個月後的某日回首時,又成為好笑的天真。 “無所求的愛”於伴侶之間丶於親子而言都難,要去愛任何一個人或整個世界,談何容易呢?
我其實知道很難,卻滿腦子的認定就是要從自身做起的事情,並滿懷希望感、社會情懷,就開始去努力試試。 正如弗洛姆說的,要學習『愛的藝術』必須要有堅定信仰,去相信、並在生活中去實踐。
我也知道當我在笑自己的天真時,正是我的信仰動搖了(通常是經驗了,如:常見的被否定、拒絕、忽略、失落、失去…而退縮) 但,同時又清楚自己心裡傻勁仍在,始終相信那是值得且必須努力去實踐、堅持的信念。(天真/傻勁並沒有不好)
這樣的我的生命與信念裡,是有著“光”的。因此,在偶爾的低潮悲傷後,總會自己找到出口,回到陽光之下,只是有時候需要多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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