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會老,房子住久也會跟著變老。台灣尤其在雙北地區,老屋比例相對較高,房屋結構安全也是國人愈來愈重視的一大因素。若民眾若想住得安全且舒適,在如今高房價時代,想買間新房子住,除了前期準備的頭期款,未來恐怕得要揹上好幾十年的沉重房貸,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不是想換就換得了。
不想整日提心吊膽在老屋生活,又不得不面對沉甸甸的房貸之下,老屋重建似乎是個可行的折衷方法。在新北市,部分區域受制於特殊氣候條件,或「房屋高齡化」,陸續出現海砂屋個案,住戶擔憂的心情可想而知。
目前新北市政府推出「老屋重建」方式,主要有三種:「危老條例」、「防災改善要點」及「都更條例」。根據新北住都中心
說明,由於前兩項必須取得住戶百分百全體同意才能執行,讓老屋改建之路更加困難。
假如依照「都市更新條例」,則不需百分百同意,在不同階段達到一定比例,即可實施改建計畫。住都中心邀請合作建商代表沈振興,說明三種「都市更新」模式,而位在新莊的海砂屋都更案,「
禾蓮心家園」就是其中一例。
(1) 建商合建:地主提供土地;建商出錢,包含提供資金、技術、整合、風險承擔(銷售房價漲跌),是由建商主導。
(2) 自力更新: 由「都市更新會」擔任實施者。由地主提供土地,並負擔資金、整合與風險承擔(銷售房價漲跌),但由第三方即規劃公司與建築師的角色,提供專業技術,將都更效益留在地主方。
(3) 委託實施:地主提供土地,資金、風險承擔(房價漲跌);委由專業有經驗的「全案管理公司」主要負責技術、全案管理整合,協助地主都更流程的工作。
另外,針對都更的三種形式,民眾或地主會在意究竟哪種開發方式,對於自身最有利?沈振興補充,「建商合建」模式,對地主省時省力,適合較無時間投入都更過程的地主,全交由建商處理,地主僅需尋找優良信賴的建商,並分配部分的房地、車位給建商。第二種「自力更新」,則適合有時間且具有專業背景的社區住戶,可充分了解都更的操作過程。第三種,「委託(代理)實施」,付服務費給管理公司,不必投入過多時間,兼顧「建商合建」與「自力更新」的優點。
這三種都更模式,仍須視社區的屬性、規模與住戶共識等,再從中挑選適合的方案,進行老屋改建的都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