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想都更的也是大有人在
這時候就會遭到各種逼迫
那都更對建設公司到底有什麼好處呢?
為什麼不同意戶會遭受此待遇?
「停車擋門斷自來水管」不同意戶控基泰逼都更
「不到十年,還沒都市更新完成的老舊房屋,價值就已經漲了十倍,這就是都更驚人的魔力!」
近幾年有過不少投資都更案獲利經驗的東森房屋南港加盟店店東呂文法
親眼看過一戶南港火車站前二十五坪的老舊公寓
從十年前總價三百萬元,到範圍劃定後變成七八百萬元
再到兩年多前都更計畫送審後,現在已要價三千多萬
讓台北市第一批開發都更商機業者之一的誠美建設董事長陳百棟在高鐵上親身碰過來自他家鄉台南的鄉親買屋團,他們每兩週一次北上獵屋
要尋找台北市外觀是洗石子,最好還是破舊到外牆都裂了,有青苔長在上面,屋裡還會漏水的老舊公寓,以賺取都更的利潤
如果這麼「難賺」,放眼台北市與新北市,為何又處處看得到建商與都更整合公司在許多舊公寓張掛海報、插旗標示地盤?
一位有兩間房子都參與都更,且近年研究過都更相關法條的地主說
「《都更法》的精神就是要圖利地主,建商怎麼可以多分,應該只能賺微薄的加工費才對啊!」
因為在他的個案中,建商甚至明白告知「送審計畫書上寫的,只是要賺取容積獎勵的數字遊戲!」所以他不相信建商賺那麼少
「當然不止!」有都更審議委員經驗的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協會理事長徐士堯說
更多學問出在都更過程中的「共同負擔」內容──包括拆遷、安置、重建、人事等成本,以及含風險管理費在內的共同負擔項目
決定出錢出力的建商(實施者)能分回多少房屋
亦即,更新後的房屋總價值必須先扣掉「共同負擔」金額,才能分配給原地主
因此建商所出的「共同負擔」金額愈高,分回的新屋就愈多
對建商而言,多分到新房屋,遠比從都更過程中賺取利潤更重要
以都更開發見長的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也認同此一說法!
逼迫不願意的人去簽同意書
都更的美意,早已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