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就是想好一個主題就開始寫,千萬不能先去參考別人的文章,不然就會覺得自己文筆很爛就算了還思想膚淺,這種東西你好意思拿出來?但想到曾經看過一本教人網文寫作的書上說:「永遠會有比你懂更少的人」,也是,只要我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於是也就沒顧忌那麼多了。
不過也是會有參考到某些人的文章然後覺得「啊……原來這樣也可以喔?」而信心大增的時候。而且再空洞的內容,都可能有讀者欸。這讓我想到還在上班的日子,兢兢業業想把每一場活動辦好,想著還能怎樣才更精采?流程怎麼更順?點心怎麼搭配學生吃得更開心?錙銖必較文件上的錯字,某個環節不順利自覺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然後看著其他部門隨便亂搞一場活動也是順利結束,狀況百出也是沒有人在意,家長只要看到孩子露臉就高潮,「原來這樣也可以喔?」常是我的心得。你問我在組織工作這麼多年學會什麼,那就是「原來這樣也可以喔?」
對,怎樣都可以。只要不死人,都可以。
好我偏激了,可能 Apple 或 Google 不是這樣,但那永遠不是我們能觸及的神的領域。一般公司選人才的標準你真的很難摸透,反正「把事情做好」幾乎不是第一位,常常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上去,然後再提拔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我就好奇在厲害的公司工作到底是什麼感覺?四周圍繞著聰明人到底是什麼感覺?我真的很想當一個房間裡最笨的啊!
我當然不是絕頂聰明的人,我連跟計程車司機吵架都吵不贏,更別說進 Google,但我盡量讓自己往那個方向靠攏。賈伯斯雖然是超級控制狂,但他知道自己也會犯錯並樂見員工指出他的錯誤;蘋果的會議常常是你來我往劍拔弩張,但目的是選出最好的 idea,而不是證明自己沒錯。有一次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說不斷想「證明自己沒錯」是笨蛋的行為,往後我就一直戒慎恐懼,對於批評指教盡量客觀吸收而不是回嗆「你才臉大,你全家都臉大」,對於不同的觀點也是盡量站在對方角度思考,深怕一不小心就落入那個歸類。曾經遇過一名主管聽不進下屬意見,邏輯上贏不過就用「反正我就是要這樣」結尾,不順他意就生氣記仇降考績,那時候我對他的歸類就已完成。但最近我也開始檢討自己是否也無法接受反對意見,因為聽到男友說若男人愛上奶小的普妹,那一定不是因為個性,而是因為她很會搖的時候,我也生氣了。
對不起我太狹隘,我下次一定會坐下來好好討論搖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