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春期間,新聞媒體大量湧現「走春」一詞,指的是台灣的一種習俗:在農曆新年期間,到處行走,拜訪親友長輩或遊賞風景。河洛語說「ㄍㄧㄚ。 春」。
現今國語白話的「走」,意指兩腳交替跨出緩步前進,古人用的是「行」字。《論語.雍也篇》有「行不由徑」句子,古文「行百里者半九十」「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皆為此義。表達這個意思,河洛語說「ㄍㄧㄚ。ˇ」(註),所以「ㄍㄧㄚ。 春」就是「行春」,兩字連讀,第一字轉調成第一聲(上平),類似「驚天動地」的「驚」字。的確有人寫「行春」,較多見於文化界,但媒體與普羅大眾卻越來越常使用「走春」。
「走」字在河洛語讀為「ㄗㄠˋ」,意思是奔跑,快速地前進,其實就是古代的本義。《孟子.梁惠王篇》有「棄甲曳兵而走」,成語有「奔走呼號」「鬥雞走馬」「走為上策」,都是這樣解釋。後來也引申出「逸脫」「不小心而洩漏」的意思,例如「走漏」、女性最怕的「走光」;另外還有「偏離標準(或原有)狀態」之義,例如「走味」的咖啡、機器「走鐘」了(我對「鐘」字的正確性持高度懷疑,但似乎逐漸約定成俗)。
因此,我認為寫「行春」比較妥適,許多研究河洛語的人士也主張「行春」才正確,並找出不少古人詩文佐證。你不覺得「走春」兩字怪怪的嗎?如果你用河洛語唸「走春」(ㄗㄠ ㄘㄨㄣ),恐怕會產生些「笑果」。我們想想,出去拜訪親友也好,遊賞風景也好,一路用跑的嗎?或者,誰希望春天「走脫」而去呢?誰又願意春天偏離了該有的狀態?
註:注音依據[王俊明]編著臺語常用字彙集,。表鼻音,ˇ表第五聲(下平),聲音先略沉之後尾音略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