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體罰孩子被指控家暴聲請保護令,我會失去監護權嗎?淺談修法

目前法規還在修正草案階段,還不一定會通過,就算之後通過了可能也不是目前看到的法律條文。但既然會打算修法,那自然是代表近年來幼兒的權利義務越來越受到重視。無論法規有沒有通過,都要格外留意管教孩子的行為是否恰當,尤其是夫妻感情不睦或已經離婚的父母更應該要注意,萬一因此被申請家暴保護令又沒有抗告成功,恐怕會因此失去了對孩子的監護權。
事務所已經接到太多類似的案件,明明都是愛小孩的爸媽,卻因為對孩子態度比較嚴苛就遭認定為家暴,這實在很令人難過鼻酸。如果不希望因此失去監護權,或不小心因此遭申請保護令無法接近孩子的爸媽,一定要閱讀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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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85條修正後,不能對小孩責罵和罰站孩子了?

其實這個觀念並非完全正確,因為修正草案的條文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其中完全沒有提到不能罰站或責備,只是因為孩子處在成長階段,有時候過當的懲罰會讓孩子心靈受創又無法改正錯誤。例如:沒寫作業被罰站在路邊。雖然用意是讓孩子知道寫作業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但孩子沒有責任的概念,只知道寫作業很麻煩、沒寫作業還會被處罰、罰站很丟臉,變得更討厭寫作業。這樣的管教不但沒有達到教育意義,還會害孩子因此沒面子,才會被不少新聞媒體說是「不能罰站」。
至於怎樣的管教才是暴力和不尊重人格呢?雖然法規內沒有但書和其他具體說明,但應該還是得照個案來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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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處罰小孩被申請家暴保護令,要怎麼抗告才能撤銷?

被發保護令,如果內心有千百個委屈千萬不要傻傻的就這麼認命了,還是可以提出抗告來替自己發聲。但既然認為自己沒家暴,那就一定要有相對應的證據來證明,只是嘴上喊著「正當管教」是沒有意義的。另外必須特別注意,孩子年紀還小,對於是非善惡分辨沒有大人那般清晰。往往會認為「責罵」就是不好的,因而出現父母一方放任、一方用心照料,孩子卻更喜歡不管自己的那位家長,可千萬不能期待孩子替自己說話。
都已經被發保護令了,又處於分配監護權的階段,更應該留意證據的充足性。加上保護令案件得在十日內提出抗告,以蒐證和打官司來說相當迫切,建議直接聯繫專業律師安排諮詢,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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