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媽注意,保障子女靠遺囑信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成功的遺囑信託案例,保障子女權益

2008年2月,香港女演員沈殿霞62歲因病離世,身後留下港幣6千萬遺產,因已和前夫鄭少秋離婚,留下僅21歲獨生女鄭欣宜,擔心女兒無法做好財產規劃、揮霍,或被有心人士欺騙等等,於是將名下不動產、銀行存款、投資基金等資產轉入信託,透過遺囑信託的方式,以女兒作為信託受益人,內容限定女兒35歲之前每個月只能從信託中領取港幣2萬元作生活費,等到女兒35歲後 (2022年),才可以取得沈殿霞遺產的完整控制決定權。

雖然在當時造成不小爭議,女兒鄭欣宜也曾抱怨此一作法,但確實避免掉當時只有21歲的鄭欣宜,因一時繼承大筆遺產突然暴富所衍生的問題,透過每月提領港幣2萬元作生活費維持基本開銷,進而養成財產管理、正確的人生觀、工作態度等等,當能看得出單親媽媽沈殿霞當時做此規劃的用心良苦。

單親工程師爸爸的擔憂

Mars在國內著名IC Design House 擔任工程師,幾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位女孩,交往一年後結婚,婚後不久便有一名可愛的小女兒來報到,本以來一家人可以從此過著幸福人生,不料因為小孩出生後,Mars和另一半經常因為工作、家務、用錢觀念、小孩教養等等問題不斷衍生爭執,原本的愛意已被一點一滴消磨殆盡,最後只能協議分手離婚,各自尋求另一片天地。而6歲大的女兒,則約定由Mars單獨扶養。

這一天,Mars依舊在公司待到10點,趕著協助客戶解決問題,11點到家後,Mars的媽媽已將女兒哄睡,因為自離婚後,Mars的媽媽不忍小孫女少了媽媽照顧,也擔心Mars工作和小孩無法兼顧,所以主動請纓到家中照顧兩父女的生活,Mars十分感謝媽媽的用心,退而不休地照顧起他們的生活,但另個隱憂也在Mars的心裡悄悄萌芽。原來和Mars同部門的一位同事,和他年紀相仿,幾個禮拜前才在家中無預警地因為心肌梗塞而離開,不僅讓他意識到身體健康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萬一自己發生意外,留下年邁的母親和年幼的女兒,該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分成兩個面向來看。

透過遺囑將部分資產遺贈給媽媽,照顧媽媽下半生

Mars目前名下有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房子一間(價值3000萬元),現金、股票、基金加起來共800萬元左右,Mars萬一離世,他的繼承人就僅有這名女兒,而Mars的媽媽並非繼承人,等於全部的財產都由女兒繼承取得,可能導致媽媽無法獲得保障,此時,可透過預立遺囑,在遺囑中註明在其死亡時將部份資產贈與給媽媽,也就是遺贈,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媽媽在晚年安然度過,不用擔心經濟壓力。(此部份可參考筆者另篇文章 年輕人也需要預立遺囑,目的在這裡,有較詳盡的內容介紹。)

以遺囑信託方式,保障6歲女兒的權益

關於僅有6歲的女兒呢?這部分就要考慮到比較多面向。首先,女兒是Mars的唯一繼承人,如果繼承發生時,因為Mars已經不在了,所以原則上將會由前妻來繼續扶養照顧女兒,此時女兒繼承遺產但因為還小根本無力打理,且在法律上將會由前妻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來管理這些遺產,Mars也擔心這樣無法確保女兒可以在長大成年後獲得遺產控制權,反而一在擔憂前妻會將遺產揮霍或花在其他地方,而非用於照顧女兒。其實Mars的擔心非常合情合理,而且實際上這種情形很容易發生,這個時候可以考慮透過遺囑信託,來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

Mars可在遺囑中註明,將其自己所有遺產信託給自己的媽媽,由媽媽擔任受託日,女兒為受益人,包括房子和現金、股票、基金等等,信託登記過戶到媽媽名下,但實際上所有權仍屬受益人女兒所有,並明確指示房子由女兒和實際扶養人(可能是女兒的媽媽或奶奶)共同居住,直到女兒長大到25歲,才將房子登記到女兒名下,讓她自主決定如何使用;另外現金、股票、基金,亦明確指示由受託人媽媽每個月提撥3萬元作為女兒的生活費用,如果需要大筆支出,例如出國遊學、學習樂器等等,則可以額外提撥現金使用,等到女兒滿18歲成年,再將遺產餘額分成5年,以每年20%移轉給女兒,這時候既可以確保遺產都由女兒繼承,且都用在女兒身上,又可避免遭前妻不當濫用揮霍,等到女兒滿18歲及25歲,因為信託期間到期,媽媽將財產逐步移交還女兒名下,可讓就女兒自己管理自己財產,為自己負責。

選任信託監察人,落實立遺囑人意願

如果擔心受託人無法遵守立遺囑人的想法,可以怎麼做?

此時可以選任信託監察人,用以監督並落實受託人及受益人是否確實依照遺囑信託內容,畢竟立遺囑人離世,確保遺囑信託可以遵照遺願執行,是最為重要的事。因此,強烈建議若考量透過遺囑信託作為照顧未成年時子女或其他需要照顧的家人時,指定信賴的律師、會計師、或社福單位擔任信託監察人,以此避免人謀不臧的憾事,落實立遺囑人意願。

#所以別忘了,有繼承或遺囑法律問題,記得找陳建至律師。

avatar-img
89會員
53內容數
亮遠法律事務所,十餘年執業律師,沉浸於公司商務、新創、智慧財產、財富傳承等領域,喜歡品飲威士忌、葡萄酒。長期投入商業法律服務,協助客戶找出企業經營遇到的難題、分析商業活動面臨的風險,強調預防重於治療的觀念。 Email:lawyerchih@gmail.com 諮詢電話:(02) 2558-8589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陳建至律師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台灣即將在2025年走入超高齡社會,每5位台灣人就有1位65歲以上,熟齡人口逐漸增加,人口結構在這幾年產生巨大的變化,預估未來老年人口比例還將進一步提高,社會的各個層面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包括經濟、社會保障、醫療護理等等,針對這些即將到來的問題,大家都做好準備了嗎?
資深藝人顧寶明於2022年3月離世,但近日爆出他的女兒及第3任妻子因為遺產爭議鬧上法院。據《鏡週刊》報導,顧寶明去世後,女兒清查遺產,發現繼母在父親死後10天,將他名下價值逾1千萬元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個人帳戶,宣稱因為財產是夫妻共有。但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嗎?
經濟部發布「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含俗稱的台版檸檬法案(Lemon Laws)已於 2021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給予新車車主在 180 天或 12,000 公里內有屢修不復的瑕疵,得以申請退車退費或換新車,相較於其他國家......
承先前一篇文章「保證每月/季/年給予分潤,小心違反銀行法」討論現今常見的投資模式,可能有走在觸犯銀行法邊緣,這篇文章再來討論吸金罪中的一個構成要件「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在認定上有無一定標準可循。
成立公司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營利,如股東與公司經營者間能同心、戮力合作,相信定能夠達成目標,共享獲利。但很多公司在初創期,股東間尚能夠彼此配合(或是容忍),但一段時間過後,可能經營理念各有想法而產生矛盾,甚至對於主要經營者運用公司資金不透明而生疑慮,懷疑有掏空或擅自挪用公司之可能...
律師律師,我創設了一個「開心致富」不公開社群,經嚴格審核後才能加入之會員制,每單位1萬美金,依照投資部位金額多寡給予每月2-5%的利潤,而且強調保本;我再拿這些投資人的資金去投資國內外股票、外匯、不動產、甚至虛擬貨幣,賺到的錢拿回來分潤給大家,這樣的模式雙方互利,有法律上問題嗎?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台灣即將在2025年走入超高齡社會,每5位台灣人就有1位65歲以上,熟齡人口逐漸增加,人口結構在這幾年產生巨大的變化,預估未來老年人口比例還將進一步提高,社會的各個層面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包括經濟、社會保障、醫療護理等等,針對這些即將到來的問題,大家都做好準備了嗎?
資深藝人顧寶明於2022年3月離世,但近日爆出他的女兒及第3任妻子因為遺產爭議鬧上法院。據《鏡週刊》報導,顧寶明去世後,女兒清查遺產,發現繼母在父親死後10天,將他名下價值逾1千萬元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個人帳戶,宣稱因為財產是夫妻共有。但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嗎?
經濟部發布「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含俗稱的台版檸檬法案(Lemon Laws)已於 2021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給予新車車主在 180 天或 12,000 公里內有屢修不復的瑕疵,得以申請退車退費或換新車,相較於其他國家......
承先前一篇文章「保證每月/季/年給予分潤,小心違反銀行法」討論現今常見的投資模式,可能有走在觸犯銀行法邊緣,這篇文章再來討論吸金罪中的一個構成要件「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在認定上有無一定標準可循。
成立公司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營利,如股東與公司經營者間能同心、戮力合作,相信定能夠達成目標,共享獲利。但很多公司在初創期,股東間尚能夠彼此配合(或是容忍),但一段時間過後,可能經營理念各有想法而產生矛盾,甚至對於主要經營者運用公司資金不透明而生疑慮,懷疑有掏空或擅自挪用公司之可能...
律師律師,我創設了一個「開心致富」不公開社群,經嚴格審核後才能加入之會員制,每單位1萬美金,依照投資部位金額多寡給予每月2-5%的利潤,而且強調保本;我再拿這些投資人的資金去投資國內外股票、外匯、不動產、甚至虛擬貨幣,賺到的錢拿回來分潤給大家,這樣的模式雙方互利,有法律上問題嗎?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台北】律師事務所推薦-我想把房子直接留給兒子,不給女兒,可以嗎? 遺產規劃在家庭財務管理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尤其當我們希望將財產傳承給特定的家庭成員時,會面臨許多法律上的挑戰和考量。很多父母希望在離世後,將財產按自己的意願分配,比如把房子留給兒子而不是女兒。但這樣的決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
Thumbnail
一位婦人為了留下三千萬的祖產給孫子,花費兩萬聘請律師立遺囑,卻因為未親自簽名而導致遺囑被認定為無效。本篇文章探討代筆遺囑的法律規範及遺囑的形式要件,並提供建議以避免類似的法律糾紛。瞭解如何正確立遺囑以及公證人的重要性,對於確保遺產分配具有非常關鍵的影響。
Thumbnail
在少子化衝擊下,如何將財產順利低成本的移轉給子女成了大家值得關心的議題。本文探討了最近財政部的函釋,說明瞭關於他益信託贈與案件的信託期間認定相關規定,以及影響贈與稅額計算的因素。
Thumbnail
這個年頭,大家庭不再盛行,許多夫妻只有生一兩個孩子。為人父母,期望把最好的都留給子女。天有不測風雲,父母要是明白設立美國遺囑以及生前信託的重要,才能順利將身後財產都留給子女。 然而,並非每個孩子都懂得如何正確控管金錢。父母可能需要設立一份子女保障信託,來幫助孩子控管財務。 子女保障信託案例
Thumbnail
本文主要探討了繼承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包括陳會長的遺囑安排以及遺囑的多份問題。此外,文章還提到了臺灣民法定遺囑形式、特留分的規定以及商戰中的投資併購,股權轉移等等。這些內容對於瞭解臺灣法規、繼承權相關事宜和商業繼承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以遺囑(死後)信託將遺產移轉受託人,仍然可能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繼承人雖不能撤銷整個信託,但對於繼承人因此不足的部分,繼承人仍然可以請求扣減及返還。
Thumbnail
現代人少子化,不少人面臨遺產後繼無人的情況,如果想給三等親的姪子或姪女,該如何做最好? 「不動產後人接手的基本規劃,不外乎生前『生前贈與、遺產繼承、遺贈』三大類,無論選擇哪一種,事先規劃好,才能讓事情圓滿。」 遺產繼承 依照民法現行規定,遺產繼承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其他的繼承順序為
Thumbnail
這篇文章針對遺囑的種類及立遺囑的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解說,包括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五種立遺囑的方式。並針對如何有效立遺囑以及防止遺囑無效的情況進行了分析和建議。
靜:分財產中種事情真的如果兄弟姐妹不合,真的是會弄得家庭雞犬不寧。   嗯,家母是沒啥錢分,她是我們兄弟供養的。妻子梅安大器把媽媽給她的房子讓給她二姐,她大姐家又是豪級,根本不在乎媽媽那點遺產,所以,我們家兩邊都順利下莊。 靜:有時候我真覺得:父母留財產給孩子,到底是一件好事?還是…
Thumbnail
許多父母為了稅務考量,或是子女結婚贊助新房等理由,提早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但晚年與子女間產生紛爭,演變成有家歸不得的窘境。究竟,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之後,父母還有什麼權利呢?
Thumbnail
【台北】律師事務所推薦-我想把房子直接留給兒子,不給女兒,可以嗎? 遺產規劃在家庭財務管理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尤其當我們希望將財產傳承給特定的家庭成員時,會面臨許多法律上的挑戰和考量。很多父母希望在離世後,將財產按自己的意願分配,比如把房子留給兒子而不是女兒。但這樣的決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
Thumbnail
一位婦人為了留下三千萬的祖產給孫子,花費兩萬聘請律師立遺囑,卻因為未親自簽名而導致遺囑被認定為無效。本篇文章探討代筆遺囑的法律規範及遺囑的形式要件,並提供建議以避免類似的法律糾紛。瞭解如何正確立遺囑以及公證人的重要性,對於確保遺產分配具有非常關鍵的影響。
Thumbnail
在少子化衝擊下,如何將財產順利低成本的移轉給子女成了大家值得關心的議題。本文探討了最近財政部的函釋,說明瞭關於他益信託贈與案件的信託期間認定相關規定,以及影響贈與稅額計算的因素。
Thumbnail
這個年頭,大家庭不再盛行,許多夫妻只有生一兩個孩子。為人父母,期望把最好的都留給子女。天有不測風雲,父母要是明白設立美國遺囑以及生前信託的重要,才能順利將身後財產都留給子女。 然而,並非每個孩子都懂得如何正確控管金錢。父母可能需要設立一份子女保障信託,來幫助孩子控管財務。 子女保障信託案例
Thumbnail
本文主要探討了繼承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包括陳會長的遺囑安排以及遺囑的多份問題。此外,文章還提到了臺灣民法定遺囑形式、特留分的規定以及商戰中的投資併購,股權轉移等等。這些內容對於瞭解臺灣法規、繼承權相關事宜和商業繼承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以遺囑(死後)信託將遺產移轉受託人,仍然可能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繼承人雖不能撤銷整個信託,但對於繼承人因此不足的部分,繼承人仍然可以請求扣減及返還。
Thumbnail
現代人少子化,不少人面臨遺產後繼無人的情況,如果想給三等親的姪子或姪女,該如何做最好? 「不動產後人接手的基本規劃,不外乎生前『生前贈與、遺產繼承、遺贈』三大類,無論選擇哪一種,事先規劃好,才能讓事情圓滿。」 遺產繼承 依照民法現行規定,遺產繼承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其他的繼承順序為
Thumbnail
這篇文章針對遺囑的種類及立遺囑的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解說,包括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五種立遺囑的方式。並針對如何有效立遺囑以及防止遺囑無效的情況進行了分析和建議。
靜:分財產中種事情真的如果兄弟姐妹不合,真的是會弄得家庭雞犬不寧。   嗯,家母是沒啥錢分,她是我們兄弟供養的。妻子梅安大器把媽媽給她的房子讓給她二姐,她大姐家又是豪級,根本不在乎媽媽那點遺產,所以,我們家兩邊都順利下莊。 靜:有時候我真覺得:父母留財產給孩子,到底是一件好事?還是…
Thumbnail
許多父母為了稅務考量,或是子女結婚贊助新房等理由,提早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但晚年與子女間產生紛爭,演變成有家歸不得的窘境。究竟,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之後,父母還有什麼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