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的理賠實務上,常遇到有被保險人本身因為具備某種特殊身分而額外享有就醫優惠,在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直接依照收據上實際支付的金額理賠,扣除了被保險人因為特殊身分享有的就醫優惠,這樣合理嗎?有哪些就醫優惠可以扣除?哪些就醫優惠不可以扣除?此次文章以護理人員為例做分享.......
在處理該類型案例前,必須先確認好條款的約定,在司法自治的前提下,契約就是當事人間的法律,除非條款違反強制規定或是違反善良風俗,雙方當事人都將受契約約定所拘束。所以首先要先確認,小析享有的就醫優惠實際內容是否在保險範圍內。